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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红十字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开展救灾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

5.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重庆分库璧山工作站,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8.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9.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1个,机构规范简称为:办公室。

无下级单位,单位本级和部门预算一致。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7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2025增加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7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5万元;支出2025增加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03万元,比2025年增加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增加人员经费2.8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15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培训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维修、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经费、造血干细胞采集经费、贫困学生救助、财政非编人员经费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0.2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购买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05万元,2025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人员调资后计算工会、福利费、培训费等的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使用情况2025财拨委托业务费金额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6年预算委托业务费7.6万元,2025年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由其他商品服务费支出调整为委托业务费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虹     联系方式:023-4141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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