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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是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宣传贯彻《水法》、《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全区水库工情、水情、雨情等观测和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工程安全鉴定;3、负责水库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负责水库测汛、报汛、防汛抗洪和抗旱等有关工作;5、负责全区水库水质保护和该区域水土保持工作;6、承办区水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璧委编委[2019]4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名称由原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管理中心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内设科室不变。共设立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建设管理科、运行管理科、财务审计科、璧中管理科、璧北管理科和璧南管理科。 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为区水利局管理的财政差额补助的公益二类副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1名,2024年年末在职29名,退休职工20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297.11万元,支出总计1,297.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34万元,上升1762%,主要原因是增加璧山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和璧山区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调整工等。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29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34万元,上升1762%,主要原因是增加璧山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和璧山区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调整工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7.1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29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34万元,上升1762%,主要原因是增加璧山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和璧山区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调整工等。其中:基本支出842.98万元,占6499%;项目支出454.14万元,占350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结转和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97.11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434万元,上升1762%。主要原因是增加璧山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和璧山区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调整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34万元,上升1762%。主要原因是增加璧山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和璧山区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调整工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36万元,上升12.72。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至2022年超额绩效工资和调增基本工资支出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89万元,上升1833%。主要原因是增加璧山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和璧山区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调整工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36万元,上升12.72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至2022年超额绩效工资和调增基本工资支出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结转和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65万元,占1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1万元,上升1574%,主要原因是补缴职工社保

2)卫生健康支出35.69万元,占2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951%,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1人

3)农林水支出1,083.15万元,占83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50万元,上升137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至2022年超额绩效工资和调增基本工资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32.62万元,占2.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0.61%,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61万元,上升2645%,主要原因是增加2021至2022年超额绩效工资和调增基本工资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费、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10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940万元,下降3637%,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运行费用和办公设备采购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5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减少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灌区维修养护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17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万元,下降14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202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日常管理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管理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管理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检查和指导业务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77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7万元,下降7405%,主要原因是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8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减少同心水库标准化管理区级评价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74.47%,主要原因是减少水利业务工作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打印纸和空调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54.13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2024年水库安全巡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56.23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水库违法发生率减少,安保人员对水库管理能力有所增强,有效地保障了水库水质及设施安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罗春莲   023-4140033

附件下载:

159007-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_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单位).docx
3.2024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159007-重庆市璧山区水利水库服务中心_50012024T000004168252-2024年水库等区域水质保护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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