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部门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编制河、库河重要水工程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防御旱灾预案、山洪灾害防御、洪水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等的事务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做好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

.组织实施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灾害防御调度演练,为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

.做好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全区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等事务性工作,实施水利工程水毁修复。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4人,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4人,退休人数0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15.62万元,支出总计315.62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5万元,比上年增加75.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支增加7.59万元,比上年增加9.43%,主要是2024年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养老及职业年金调标等收支。项目收支增加128.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4%,主要是增加福禄山洪沟整治等项目的收支。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15.62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5万元,比上年增加75.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7.59万元,比上年增加9.43%,主要是2024年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养老及职业年金调标等收入。项目收入增加128.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4%,主要是增加福禄山洪沟整治等项目的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6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15.62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5万元,比上年增加75.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59万元比上年增加9.43%,主要是2024年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养老及职业年金调标等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28.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4%,主要是增加福禄山洪沟整治等项目的支出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5.62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5万元,比上年增加75.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支增加7.59万元比上年增加9.43%,主要是2024年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养老及职业年金调标等收支。项目收支增加128.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4%,主要是增加福禄山洪沟整治等项目的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62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5万元,比上年比上年增加75.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7.59万元比上年增加9.43%,主要是2024年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养老及职业年金调标等收入。项目收入增加128.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4%,主要是增加福禄山洪沟整治等项目的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62万元,占100%。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62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5万元,比上年增加75.8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59万元比上年增加9.43%,主要是2024年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养老及职业年金调标等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28.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84%,主要是增加福禄山洪沟整治等项目的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7万元,占3.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48.84%,主要原因是2024年养老及职业年金调标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7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减少。

3)农林水支出298.2万元,占94.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0.87万元,下降61.72%,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末财政对资金进行了部分收回。

4)住房保障支出3.45万元,占1.0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22.32%,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养老及职业年金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1万元,下降26.33%,主要原因是2024年压减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32.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下降23.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车、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未安排因工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未安排因工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油料、维修保养、过路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30.86%,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车维修维护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5万元,下降25.9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46.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严控配餐人数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77.78%,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工作检查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8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培训情况与上年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采购了复印纸。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27.57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单位2024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绩效评价发现了资金使用进度不够合理等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管理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7534。

附件下载:

159008-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_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2024年).docx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xls
159-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50012024T000004187769-2024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2024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11.xlsx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