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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工程建设站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关于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条文和技术标准;

2.负责城市水利工程、重点水源工程和市级重点水利工程等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3.承担编制全区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规划的事务性工作;

4.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方面的事务性工作,为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服务;

5.按有关规定参加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掌握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为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查提供相关数据信息,负责全区水利工程质量技术研究、推广和培训;

6.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编制和实施河道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河道治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涉河建设项目论证的事务工作及相关的资料管理等工作;

8.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工程建设站是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下属全额补助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年初核定事业干部编制9名,年初实有在职人数9名(干部),年末实有在职人数9名(干部)、退休人员3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49.47万元,支出总计349.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22万元,增长29.79%,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璧山区大兴镇水头沟河道治理工程、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丁家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洪石河整治工程、临聘人员),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4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49万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璧山区大兴镇水头沟河道治理工程、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丁家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洪石河整治工程、临聘人员),故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4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4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22万元,增长29.79%,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璧山区大兴镇水头沟河道治理工程、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丁家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洪石河整治工程、临聘人员),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9.45万元,占59.93%;项目支出140.02万元,占40.0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故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9.4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0.22万元,增长29.79%。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璧山区大兴镇水头沟河道治理工程、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丁家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洪石河整治工程、临聘人员),故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比2023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96万元,增长45.86%。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璧山区大兴镇水头沟河道治理工程、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丁家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洪石河整治工程、临聘人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8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璧山区大兴镇水头沟河道治理工程、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丁家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洪石河整治工程、临聘人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9万元,增长45.70%。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璧山区大兴镇水头沟河道治理工程、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丁家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洪石河整治工程、临聘人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8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璧山区大兴镇水头沟河道治理工程、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丁家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璧山区三合镇二郎村洪石河整治工程、临聘人员)。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02万元,占9.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3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9.04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6.90%,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退休1人(专技8级),2024年12月才调入1人(专技12级),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农林水支出296.34万元,占85.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年初预算的部分项目经费,暂未支付完,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8.14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下降0.45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退休1人(专技8级),2024年12月才调入1人(专技12级),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60万元,增长40.79%,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2022年超额绩效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目标绩效考核、养老保险、职工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减少了水电费、福利费、差旅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47万元,下降90.67%,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了璧山区大兴镇水头沟河道治理工程、璧山区健龙镇新石村丁家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10.4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故较年初预算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职工到相关部门办事、到施工现场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57%,主要原因一是接受上级及周边区县检查、指导、调研工作次数增多,用车次数相对增加,燃油费用就有所增加;二是因车辆的使用年限增长,车辆的保险、维修等费用相对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及周边区县检查、指导、调研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71.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41.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43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55.07%,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单位职工外出培训次数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复印纸0.30万元。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40.02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璧财农便〔2021〕103号:调整安排璧山区莲花坝村邓家河沟综合治理工程(续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93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目标设置不够严谨,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详见附件2)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3032

附件下载: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工程建设站_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报表-2024年.docx
附件1:2024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璧财农便(2021)103号:调整安排璧山区莲花坝村邓家河沟综合治理工程(续建)-2024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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