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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是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教书育人活动,学校以“创新型现代化小学”为定位,“梧桐新绿,凤舞缤纷”为办学理念,“创客之林,创造未来”为办学特色,着力培养“乐知善行,凤凰少年”。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度末我单位有在职教师48人;(本年我校2017年7月、9月调入19人,8月新聘28人,11月新聘1人,);在校学生963人,18个教学班。学校设立行政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后勤保障中心。其中行政中心负责协助校长工作,负责公文收发、会议准备和记录,信访稳定工作,督促学校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学校宣传、校务政务公开、退教、获奖登记、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团支部日常工作,党建工作。负责学校日常考勤、值周管理工作。与后勤中心协调负责职称人事工作;学生发展中心负责学生德育、少先队、关工委、各种关爱扶助工作、心理健康、班主任管理、校园文化建设。与后勤中心协调负责学校安全、安保、法制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监督岗、班级考核、推普工作、升旗仪式及学生活动。协助副校长督促落实幼儿园日常管理、安全安保、教育教学、教师考核等工作;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教学工作、教师专业发展、继续教育、统筹教学考核工作。负责课程改革、教研科研、督导、科研、教学常规、骨干教师工作、课程设置安排、质量监测、招生工作、学籍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学校功能室管理等工作。信息技术办公室负责学校创客空间,信息技术、智慧校园系统管理及维护等工作;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学校财务、物资管理、基建维修、仪器设备管理、劳资、统计、政府采购、教材征订分发、食堂管理、临聘人员、周转房和公租房管理等工作。与学生发展中心协调负责学校安全、安保等工作。与行政中心协调负责职称人事工作 。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95.55万元,支出总计295.5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95.5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校为2017年6月新设立。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5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8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2万元,占68.16%;项目支出91.84万元,占31.8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08万元,较上年增加7.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学生营养餐补助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55万元,增长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46万元,增长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8万元,下降2.40%。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学生营养午餐补助不能按时申请,只能结转到下年申请使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教育支出239.84万元,占83.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学生营养午餐补助不能按时申请,只能结转到下年申请使用。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11万元,占9.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2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追加预算执行;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0万元,占3.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追加预算执行;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30万元,较上年增加128.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新设立学校。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属于净增长。公用经费68.33万元,较上年增加68.3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设立学校,公用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到我校为2017年6月新设立单位,公务接待只增不减。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邀请到我校专家培训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截止2017年底只运行了半年时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7.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党员会议室、接待室、录播室办公桌椅,打印机数字照相机,电信网络租赁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673。

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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