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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中央、市委重大决策、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委、区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2.收集和处理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及反馈社情民意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区委报告。

3.围绕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区委的要求和部署,提出调研工作指导性的安排意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性文件,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4.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保密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保密工作计划,起草有关保密工作规范文件,指导、检查全区党政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大项目、重大涉外涉密活动的保密工作。

5.负责机要文件、密码、电报的管理。

6.负责区委全委会、工作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

7.负责区委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资料发送及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区委的公务接洽工作。

9.协助区委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

10.负责区委办公室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2.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度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2017年本单位编制数33个,11个科室,本年度调入4人,退休1人,实际在职人数47人(存在不占编制的市管领导和纪检组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618.35万元,支出总计1348.4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90.91万元、增长43.54%;支出增加161.44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61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8.3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4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28万元,占68%;项目支出432.15万元,占3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4.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两个涉密建设项目付款后还未收到发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18.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91万元,增长43.54%。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44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4.8万元,占8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2.9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万元,占4.65%,;住房保障支出46.75万元,占3.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9.76万元,较上年增加6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公用经费76.52万元,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会议费、接待费、办公费、印刷费等减少开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2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1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远距离公务出行、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7万元。

公务接待费2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及国内其他省市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考察、交流等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74万元。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8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1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5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235.12万元,下降75.45%,主要是节约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减少。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我单位2017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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