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编办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区委机构序列,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区事登中心主要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务、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区编办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和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区编办是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区事登中心(非独立核算)随同区编办一起核算。
(二)机构设置。
区编办是正处级行政单位,设三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信息督查科。区事登中心是区编办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03.46万元,支出总计203.4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5.47万元、增长37.48%,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标准提高、事登中心实有人员在岗时间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02.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1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2万元,占84.08%;项目支出32.20万元,占15.9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4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转入的医保个人部分经费按时转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40万元,增长37.76%。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标准提高、事登中心实有人员在岗时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18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69万元,增长37.98%。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标准提高、事登中心实有人员在岗时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95万元,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99万元,占83.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4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和采购事项减少及部分费用(差旅和值班等)标准降低;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43万元,占8.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标准降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5万元,占4.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在岗时间增加;住房保障支出8.35万元,占4.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在岗时间增加。(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46万元,较上年增加63.09万元,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标准提高和实有人员在岗时间增加,增时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9.66万元,较上年减少9.2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和采购事项减少及部分费用(差旅和值班等)标准降低,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值班费、办公设备采购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上年实施公车改革,收回仅有的公务用车1辆,今年公车运行维护成本降为零; 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收回了仅有的公务车1辆。
公务接待费2.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及区内其他机构编制相关单位到我区或我单位学习调研机构编制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单位准备相关工作的加班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3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 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和值班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9.26万元,下降32.0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和费用标准降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打印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1.8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 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 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 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 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 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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