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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办公室的职能是:受重庆市璧山区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委托,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对全区拟征用土地进行调查摸底;负责实施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是独立编制副处级事业机构,事业人员编制18人,年末在职人员17人,退休2人,临时人员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69.4639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4.380868万元);支出总计468.616248万元,年末结余0.8476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94.796229万元、增长25.30%;支出增加87.590179万元、增长22.99%,主要原因为人员基本支出和各项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69.463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08306万元,占99.07%;年初结转和结余4.380868万元,占0.93%。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68.616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765126万元,占69.3%;项目支出143.851122万元,占30.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84768万元,较上年减少3.533188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单位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9.46392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3808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5837万元,减少59.21%。主要原因为按照年初预算合理安排单位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16269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8.616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178.6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各项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63949万元,减少2.16%。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49399万元,占6.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3万元,主要原因编制人员18人,实际在职人数17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35678万元,占3.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3378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18人,实际在职人数17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5.02768万元,占86.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6711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年初结转结余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4.6589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薪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7651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4.707557万元,较上年增加116.2095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绩效和社会保障缴纳基数调整以及将职工中餐计入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0.057569万元,较上年减少90.4118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职工中餐计入人员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766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6233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其中一辆公务车无法运行,以及正常运行的公务车运行费用抵用上年度余额(如油卡余额),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534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其中一辆公务车无法运行,以及正常运行的公务车运行费用抵用上年度余额(如油卡余额)。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的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4286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571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中一辆公务车无法运行,以及正常运行的公务车运行费用抵用上年度余额(如油卡余额),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90935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公务接待费0.93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业务相关部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66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625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5批次,11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5元,车均维护费1.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0087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租赁费、办公费、差旅费、职工中餐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0.848513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是办公室租金和征地拆迁任务加重办公用品消耗大以及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99万元,全部用于购置办公电脑(新增内网电脑、保密电脑)。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无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有)。无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无。

(4)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1691078

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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