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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区政府派出机构,是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内设机构6个:综合部、规划建设部(挂安全办公室牌子)、土地利用部、科创中心、招商服务部、财务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及所辖道口区域的规划建设;

2.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的农田水利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土地利用工作;

3. 指导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内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创新以及试验、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推动研发培训、科普展示、休闲观光、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企业孵化等项目的建设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4.按规定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经济板块招商工作,初步审查项目的准入;

5.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信访稳定工作;

6.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237.56万元,支出总计11291.01万元。2016年收入15237.67万元、支出15237.6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000.11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项目投资。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23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7.5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29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01万元,占4.02%;项目支出10837万元,占95.9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46.55万元,较上年增加946.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结转结余,今年项目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23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0.11万元,较少19.7%。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项目投资。较年初预算数13571.83万元减少1334.27万元,减少9.83%。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项目投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9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6.66万元,减少25.9%。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项目投资。较年初预算数13571.83减少2280.82万元,减少16.8%。主要原因是调整了项目投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占0.26%,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4.65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67万元,占0.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城乡社区支出9631.99万元,占8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8.4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土地开发支出、较少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了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林水支出1433.74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减少了其他农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1万元,占0.1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其他支出6.85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万结转下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4.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67万元,较上年增加209.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9.33万元,较上年减少343.48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的委托业务费今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年初无预算,上年支出数为0,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未购买车辆,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计划购买车辆,上年支出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未购买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1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蔬菜基地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公务车车况较差,今年有两次大的维修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车车况好于今年,未进行大维修。

公务接待费4.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农业园区及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蔬菜基地运行情况,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决算公务接待费口径是提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的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105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2.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6.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343.48万元,减少85.27%,主要原因是今年委托业务费列支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2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维护、工程勘探服务、测绘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其他公共设施施工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23-41781168

140农业科技园区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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