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 部门职能
重庆市璧山区养殖业技术服务中心(含街、镇15个畜牧兽医站)的主要职能是:为畜牧业、水产业发展提供管理服务。
2. 机构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养殖业技术服务中心及15个街镇畜牧兽医站均为独立编制的法人事业机构,人员编制23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1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45593660.16元,支出总计47059569.46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366446.88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人员变动调资追加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等。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45593660.16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我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47059569.46元,其中:基本支出46202905.56元,占98.18%;项目支出856663.9元,占1.82%。
我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7295.57元,较上年减少1465909.3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年底结转项目较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593660.1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6446.88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3210.68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中及年底追加的人员变动调资追加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059569.4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3678.59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平时考核调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79119.87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平时考核调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人员变工及调资追加工资津贴。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9615.16元,占13.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9402.74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17年4月起退休职工退休费纳入社保管理,追减指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70984.59元,占5.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346.7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城乡社区支出116104.9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6895.1元,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减指标;农林水支出36226538.81元,占76.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48948.96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人员变动调资追加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死亡抚恤等;住房保障支出1616326元,占3.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184.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追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202905.56元。其中:人员经费37706104.29元,较上年增加3764512.9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资追加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死亡抚恤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496801.27元,较上年减少186717.9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6568.11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3431.89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4286.93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兽医站实行中餐。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4944.11元,主要用于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区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养殖污染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55.89元。
公务接待费241624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312批次,3956人,人均接待费61.08元,车均维护费35824.0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均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469元,均属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实验室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4142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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