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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所负责辖区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动物防疫、检疫违法案件,负责屠宰检疫及检验监管,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我所为区农委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11人,年末在编人员9人,退休人员 11人,年末实有在编人员 20人,比去年减少1名在职人员,新增一名退休人员。从本区畜牧兽医体系借用人员2名,自聘临时人员1人,单位年末实有在岗人员12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所2017年度收入总计322.22万元,支出总计326.9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2.96万元、增长11.21%,主要是工资和津贴有调整和自聘临时人员1人。

我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322.2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我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326.9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我所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15万元、增长21.10%。主要是工资津贴调整和实施上年未完成的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06万元,下降19.50%。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和政府采购未实施完毕。

我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72万元,增长13.04%。主要是工资和津贴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30万元,下降18.31%。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和政府采购未实施完毕。

我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66万元,占13.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2万元,占4.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中有一人退休;农林水支出256.80万元,占78.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33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和政府采购未实施完毕;住房保障支出10.99万元,占3.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和津贴有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79万元,较上年增加6.9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和津贴调整和新聘临时人员1人;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和临时人员经费开支。公用经费115.18万元,较上年增加30.8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采购支出;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动物防疫、检疫违法案件和重大疫情应急处置、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等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我所“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6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6万元(列在“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因单位公务车系调剂区养殖业中心车辆使用,固定资产在区养殖业中心核算)。主要用于业务开展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2万元,主要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 燃料费、维修费均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5.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和组织镇街兽医站、屠场负责人布置工作召开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8万元,主要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6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我所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调剂区养殖中心一辆公务车使用);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730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我所人均接待费78.34元,车均维护费3.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纯事业单位,故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所无车辆(调剂区养殖中心一辆公务车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我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5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用于购买办公家具及设备。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我所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bsxdjs@163.com 联系 电话:023-41558036

重庆市璧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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