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璧山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的职能是:一、宣传贯彻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二、负责拖拉机、农用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和牌证管理;三、承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及发证工作;四、依法负责全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事故处理;五、承办区农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为独立编制事业机构,参公单位,事业人员编制6人,年末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5人,2017年增加一名军转干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81.87万元,支出总计181.8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9.43万元、增长19.31%,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军转干部和平时考核的调标。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0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单位无其他收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6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4万元,占93.05%;项目支出11.45万元,占6.9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08万元,较上年减少9.78万元,主要是由于有未支付的专用设备购置费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5万元,增长27.41%。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军转干部和平时考核的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1万元,增长12.32%。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军转干部和平时考核的调标。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1万元,增长31.22%。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军转干部和平时考核的调标。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79万元,增长19.41%。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军转干部和平时考核的调标。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28万元,占12.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0万元,占4.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农林水支出132.29万元,占80.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军转干部和平时考核的调标。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占2.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军转干部和平时考核的调标。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82万元,较上年增加20.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95.71万元,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1万元。公用经费41.52万元,较上年增加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军转干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97204.45,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251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9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3.6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相关单位工作指导、检查及其他区县工作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6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3.74万元,增长49.48%,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军转干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手提电脑。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3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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