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主要负责宣传防汛抗旱法规政策,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负责实施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全县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补偿和管理;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为独立编制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5人,2017年末在职人员5人,无退休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9.80万元,支出总计149.8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6.89万元、增长32.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经常性公用性支出增加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88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3万元,占59.83%;项目支出50.44万元,占40.1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24万元,较上年减少7.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经常性公用支出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万元,增长7.01%。人员工资调整、经常性公用支出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8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工资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57万元,增长55.03%。人员工资调整、经常性公用支出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6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等;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外交支出,故无费用;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国防支出,故无费用;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共安全支出,故无费用;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教育支出,故无费用;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科学教育支出,故无费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故无费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4万元,占3.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增加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7万元,占3.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有所调整;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节能环保支出,故无费用;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占7.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因为此费用无增;农林水支出103.56万元,占82.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增加;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交通运输支出,故无费用;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故无费用;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商业服务等支出,故无费用;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金融支出,故无费用;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援助其他地区支出,故无费用;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故无费用;住房保障支出3.30万元,占2.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公积金缴费增加;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粮油储备物资支出,故无费用;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其他支出,故无费用;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债务还本支出,故无费用;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债务付息支出,故无费用;(该段内容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如果某一项支出为零的,将其删除,不用表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03万元,较上年增加24.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09万元,较上年增加0.6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等费用都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单位没有人员出国,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人员出国,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无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单位没有公务车购置,故无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车购置,故无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车购置,故无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4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故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故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4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室桌子沙发柜子,防汛抗旱宣传资料印刷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有)。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4)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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