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系重庆市重点中学,学校位于璧山区来凤街道解放西路141号。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实施高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来凤中学校系事业单位,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区独立核算机构和独立编制机构。
3、人员情况:本单位编制人数为411人,年末实有人数400人,其中在职人数400人,离退休职工103人(未填入决算软件报表中)。学校占地面积97983平方米。年末学生人数5527人,其中:初中1331人,高中419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37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70.5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25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14.49万元,占87.94%;项目支出1,235.77万元,占12.0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9.27万元,较上年增加120.3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行零结转后,部分未使用完的上级专项资金列入了“财政应返还额度”中进行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7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12.88万元,增长46.94%。主要原因是普通教育中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政策性增资及人员增加等较上年增加了2645万,社会保障缴费政策性调整增加366万,医疗卫生经费较上年增加了201万,住房改革较上年增加75万,城乡社区支出较上年增加了25万。全年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90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退休一次性补贴追加90多万,2016年结转结余8.9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5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4.89万元,增长43.86%。主要原因是因社会政策调整2017年支出中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025万左右,绩效工资调整标准增加1057万左,公务运行支出增加约200万左右,大型维修及货物采购增加约220万,融资付息约600万。根据资金性质和财政决算的要求2017年结转结余金额129.27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教育支出8,121.92万元,占79.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及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有所增加;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75.71万元,占11.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7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大及残疾人保障金比2016年有较大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27万元,占4.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产生的;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4.36万元,占4.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75万元;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14.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09.40万元,较上年增加1,923.77万元,公用经费1,705.09万元,较上年增加1,172.94万元,主要原因是见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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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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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03,455,577.25 |
70576764.5 |
32878812.75 |
46.59 |
采购维修项目增加及政策性调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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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 |
73,094,045.49 |
53,856,364.81 |
19,237,680.68 |
35.72 |
绩效高出部分调整及16年未列支的终结性绩效 |
|
人员经费 |
73,094,045.49 |
53856364.81 |
2591488.32 |
5.06 |
人员调资 |
|
日常公用 |
17,050,851.62 |
5,321,421.64 |
11,729,429.98 |
220.42 |
采购维修项目增加 |
|
行政事业类项目 |
12,107,688.55 |
12,075,907.99 |
31,780.56 |
0.26 |
财政资金的填报口径的一致性 |
|
事业单位借款 |
4,153.00 |
30,004,153.00 |
-30,000,000.00 |
-99.99 |
中信银行融资还本金 |
|
培训费 |
243,634.80 |
496,256.55 |
-252,621.75 |
-50.91 |
外出培训减少 |
|
公务接待费 |
22,727.00 |
75,508.00 |
-52,781.00 |
-69.90 |
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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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实有人数 |
400 |
503 |
-103 |
-20.48 |
退休体制改革 |
|
结转和结余 |
1,292,673.33 |
89,681.74 |
1,202,991.59 |
1,341.40 |
权责发生制改革 |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公务接待费2.27万元,主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和学校放归宿假类学校交管部门安全维护误餐费等,因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所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8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4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6.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教学办公用的空调,打印机,计算机,家具,学生床铺及教学仪器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夏平:023-4147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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