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按规定权限,管理学校人事、工资福利工作,按编制做好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聘任工作,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考核、职称评定和奖惩工作。
3、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督导规划,并组织实施,解决好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4、组织管理人员、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工作、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
5、管理和指导学校内设机构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处室职能,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健康、心理导向,音、体、美、劳技等专项教育,重视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7、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校设有书记、校长岗位,书记校长为同一人(曾随伦)担任,单位法人为曾随伦,下设副校长两人,分别为徐泽金,胡松,处室有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财务室。由于2017年9月与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初级中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所以各处室均与总校合并设岗,由总校统一实施中层干部的岗位竞聘。财务和人事人员的配备也由总校集中任命,两校独立核算,统一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0,016,977.26元,支出总计30,029,083.49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0,471,709.73元、增长55.07%,主要原因是合并了原重庆市璧山区三合初级中学校,重庆市璧山区健龙初级中学校,合并了两个学校的年初数以及收入和支出,再加之本年度增加了政府目标绩效和增加薪级、岗位变动等调资,故本年的收支增加比重较大。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016,977.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16,977.26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9,961,207.72元,其中:基本支出27,043,314.87元,占90.26%;项目支出2,917,892.85元,占9.7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7,875.77元,较上年增加55,769.54元,主要原因是权责发生制,财政拨款当年列支67,875.77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016,977.2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59,603.50元,增长55.07%。主要原因是合并了重庆市璧山区健龙初级中学校、重庆市璧山区三合初级中学校。年初预算数增加14,449,165.15元,增长96.64%。主要原因是合并了重庆市璧山区健龙初级中学校、重庆市璧山区三合初级中学校。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029,083.4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71,709.73元,增长53.54%。主要原因是合并了重庆市璧山区健龙初级中学校、重庆市璧山区三合初级中学校。
年初预算数增加14,449,165.15元,增长93.64%。主要原因是合并了重庆市璧山区健龙初级中学校、重庆市璧山区三合初级中学校。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21,880,799.30元,占72.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3,235.77元,主要原因是增大了教育公用经费的使用,追加了男生公寓的拨款投入;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31,039.23元,占16.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6,043.61元,主要原因是合并三合初中、健龙初中时,人员分流导致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0,124.27元,占5.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6,689.83元,主要原因是合并三合初中、健龙初中时,人员分流导致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 1,319,244.92元,占4.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795.00,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了缴款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043,314.87元。其中:人员经费20,136,010.88元,较上年增加5,251,800.06元,主要原因是增发了目标绩效考核资金以及其他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 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907,303.99元,较上年增加3,707,296.47元,主要原因是合并了三合初中、健龙初中增加了劳务支出、水电管理支出、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 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645.00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355.00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005.00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27,645.00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来校教研、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355.00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005.00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本部门不涉及公务用车,所以没有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所以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789人次。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6,907,303.99元,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707,296.47元,增长115.85%,主要原因是健龙初中、三合初中合并入本单位,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6,055,091.69,较上年增加3,247,449.43元,增加比例为25.36% ,主要原因是三合初中、健龙初中并入我单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额为12,525,671.79,较上年增加1,273,782.70元,增加比例为11.32%,主要原因是三合初中、健龙初中并入我单位,另对以前年度没及时入固的资产进行了清理登记入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660.00元,其中工程采购采购支出158,660.00元,此项目未教学楼改造工程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绩效分为基础性绩效、绩效高出部分和政府目标绩效三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分为绩效固定部分(理论值的60%)和绩效奖励部分(理论值的40%),绩效固定部分按员工所聘岗位上员工工资卡,绩效奖励部分由区财政挂大平台指标,学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后,按照考核绩业绩用该笔资金予以考核发放;效高出部分预算为1390元/人/月,此绩效用着考核教师的平时业绩,月月考核,季度发放;政府目标绩效按照人均15000.00元/人已全额兑现。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85104,电子邮箱:601960974@qq.com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