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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研究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一是组织系统性调查研究,了解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为区委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决策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提供依据;二是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区委工作部署,作出当年或一段时间调研工作指导性的安排意见;三是根据区委安排,围绕全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就带全局性和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研究拟订重要政策文件,并对拟以区委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组织论证;四是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政策,对设计全区综合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主持或参与拟订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或建议,供区委决策时参考;五是跟踪调查区委出台的政策落实情况,向区委反馈实施情况,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的意见或建议;六是根据区委安排,牵头或参与区委重要文件、重大报告的起草工作,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区委的决策;七是承担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八是负责组织或参与完成区委重点调研课题,并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九是指导和协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调研工作,参与和组织重大调查研究活动及其成果的论证;十是收集、整理和编辑有关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信息资料,为区委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十一是负责与区外研究部门的联系,进行有关业务的合作与交流等;十二是完成区委和区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研究室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管

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按正处级管理。核定事业编制6名(干部),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2名(正职)。核定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综合科、信息调研科。实际在职人数5人,无退休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7.82万元,支出总计117.8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0.53万元、增长21.11%,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6.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6万元,占75.19% ;项目支出28.07万元,占24.8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8万元,较上年增加3.7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2万元,增长20.17%。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6万元,增长17.40%。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41万元,占84.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4万元,占7.64%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3万元,占4.2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4.26万元,占3.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9万元。以上引起调整的主要原因均是财政预算调整。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26万元,较上年增加19.29万元,增长32.17%,主要原因是平时考核奖励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5.8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8万元,减少63.4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0.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单位取消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我室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二是我室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1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3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0.08万元,下降63.4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其他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估。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反馈渠道

联系电话:85286466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研究室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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