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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联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妇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妇女群众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妇女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妇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妇联的要求,指导全区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4.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妇女半边天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妇联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职责,服务妇女发展、提升妇女素质。帮助妇女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拓展妇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以社区、农村、家庭为主阵地,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妇女群众集中区域的组织覆盖,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妇联工作,创新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巩固和扩大妇女统战工作。联系团体会员。

7.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妇联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打造妇联工作服务品牌。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妇女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8.研究指导妇联自身改革和建设。调查、研究全区城乡妇女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氛围。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开展妇女干部培训。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妇女联合会机关设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维权发展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37.02万元,支出总计337.0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71.59万元、增长26.97%,主要原因是...... (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3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0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3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1万元,占60.56%;项目支出132.90万元,占39.4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一样。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9万元,增长26.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均有调整,人员经费中公务员津补贴调标、公务员平时考核调标、年终绩效调整标准,项目经费中年中追加安排三大公园志愿服务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50万元,增长14.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三大公园志愿服务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2万元和年中公务员津补贴调标、公务员平时考核调标、年终绩效调整标准。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59万元,增长26.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均有调整,人员经费中公务员津补贴调标、公务员平时考核调标、年终绩效调整标准,项目经费中年中追加安排三大公园志愿服务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50万元,增长14.8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三大公园志愿服务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2万元和年中公务员津补贴调标、公务员平时考核调标、年终绩效调整标准。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66万元,占71.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减少机关日常运行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42万元,占6.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后退休人员经费由养老金统筹,不再由原单位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59万元,占2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17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2017年全区机关事业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项目;住房保障支出6.35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99万元,较上年增加27.2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津补贴调标、公务员平时考核调标、年终绩效调整标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7.12万元,较上年减少13.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召开全区妇女代表大会会议费支出7.43万元,其他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劳务费减少支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劳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严格按程序报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92万元,主要是用于区妇联主席钟昌群通知参加重庆市妇联组团赴法国、英国执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交流合作任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妇联主席钟昌群通知参加重庆市妇联组团赴法国、英国执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交流合作任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2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妇联主席钟昌群通知参加重庆市妇联组团赴法国、英国执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交流合作任务。

因车改后取消公务用车,公务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均无。

公务接待费3.8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外省市妇联来璧考察交流工作、开展农村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546人,无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3.55万元,下降44.1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6年召开了全区妇女代表大会,会议费较上年减少较大,此外减少部分原因是由减少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和璧山区女性素质提升暨“走在春天里”风采展示活动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2.9万元。对7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国家级两纲示范区建设、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项目、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最美阳台征集展示活动、三八节群众纪念活动、妇女儿童事业专项发展等项目均取得了预期绩效目标,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做党的“好女儿”听党话跟党走、引领妇女创业就业、关爱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较大努力,扩大了妇女儿童工作在基层的影响。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 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 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 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48123。

017重庆市璧山区妇女联合会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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