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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新区建设的政策;

2.在全区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负责编制新区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规划设计,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3.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编制新区城市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实施;

4.分析新区建设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新区建设调控目标和措施,解决新区建设中的问题,推动新区快速发展;

5.拟订新区用地计划,协助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新区征地拆迁工作;

6.负责新区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新区内政府投入的公益设施建设;

8.负责重庆市璧山区绿岛中心的管理,按规定管理重庆绿岛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有关事项;

9.负责新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10.负责新区内的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工作;

11.负责新区控规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统计工作;

12.负责区规划展览馆管理工作;

13.负责新区建设的安全稳定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绿岛新区工作委员会和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设内设机构7个:综合部、征地拆迁部、规划部、工程部(挂安全办公室牌子)、财务部(挂统计部牌子)、企业服务部、规划展览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综合部:

1.负责机关管理、上传下达、联系联络、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机关人事、编制、文秘、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新区系统和机关宣传、党建、群团、精神文明、计划生育、法制、卫生等工作,牵头办理议案提案工作;

4.负责机关办公网络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5.负责机关出勤、学习、考核、值班、接待、车辆安排和维修等相关工作;

6.其他有关工作。

征地拆迁部:

1.负责拟订新区建设年度征地、拆迁计划;

2.协助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调规、征地报件和拆迁补偿工作;

3.负责管线搬迁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的信访稳定工作;

5.其他有关工作。

规划部:

1.组织编制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风貌及景观设计等重要专项规划,根据新区建设进度组织以上规划的调整和修编;

2.组织编制新区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

3.组织编制新区内政府投入的公益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

4.负责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前期手续,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相应报批资料;

5.组织新区内出让土地的技术经济指标核算,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勘界、评估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

6.其他有关工作。

工程部(挂安全办公室牌子) :

1.编制新区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2.负责新区内政府投入的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工作,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4.负责新区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与工程相关的信访稳定工作;

6.其他有关工作。

财务部(挂统计部牌子):

1.负责编制新区资金使用计划;

2.负责工程财务、机关财务和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工程预算相关工作,负责新区土地出让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核算工作;

4.协助工程部做好工程决算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5.负责新区税费的清算工作;

6.负责做好物资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协助融资平台偿还融资资金本息;

8.负责新区控规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9.其他有关工作。

企业服务部 :

1. 负责编制和实施新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新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新区招商项目信息库;

2.负责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推介活动,负责新区招商项目的洽谈和合同文本的起草、审查;

3. 负责协助入驻企业办理手续和协调服务工作,帮助、指导和督促入驻企业加快建成投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供应后的监管工作;

4.负责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5.其他有关工作。

规划展览部:

1. 负责区规划展览馆的日常管理、沙盘模型的解说工作;

2. 负责区规划展览馆展示内容的更新、更换等工作;

3. 负责区规划展览馆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 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60,888.12万元,支出总计260,888.1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06,931.45万元、增长69.4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60,888.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888.1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60,88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58万元,占0.37%;项目支出259,933.54万元,占99.6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0,88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004.68万元,增长69.54%。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府的安排,我委的建设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708.95万元,增长22,024.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59,708.9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0,88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931.45万元,增长69.4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府的安排,我委的建设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708.95万元,增长22,024.72%。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东岳体育公园、秀湖汽车露营公园、茅秀东(西)线电力迁改等基础设施建设。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58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01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500.00万元,占4.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47,263.75万元,占94.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268.3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部分项目支出并未包含在内;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0.00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753.79万元,占0.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3.8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8.88万元,较上年增加211.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7.98万元,津贴补贴97.30万元,奖金205.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60万元,伙食补助费12.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4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06万元,生活补助0.05万元,住房公积金51.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6万元。公用经费195.70万元,较上年增加108.11万元,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43.45万元,印刷费0.06万元,邮电费15.61万元,差旅费97.59万元,维修(护)费1.63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1.89万元,公务接待费14.86万元,劳务费1.30万元,工会经费15.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厉行节约,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行为,驾驶员技能水平提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行为,驾驶员技能水平提高。

公务接待费14.8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员和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43批次,1,8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8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7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3.45万元,印刷费0.06万元,邮电费15.61万元,差旅费97.59万元,维修(护)费1.63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1.89万元,公务接待费14.86万元,劳务费1.30万元,工会经费15.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08.11万元,增长123.43%,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7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96.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苗木、公益设施设备、市政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委托业务、中介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45773

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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