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公证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二)机构设置。璧山区公证处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干部编制7人,年末在职人员5人,退休4人,临聘人员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18.10万元,支出总计218.1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1.87万元、增长17.11%,主要原因是随着公证业务量的增长,所需的办公业务费相应有所增长。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1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1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0万元,占58.63%;项目支出89.20万元,占41.3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9万元,较上年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有部门项目支出未结清,结转到下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8.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34万元,增长21.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绩效工资和办公设备购置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8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绩效工资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7万元,增长15.77%。主要原因是核定了绩效高出部分,装修了办证大厅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9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绩效高出部分。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外交支出;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188.60万元,占87.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4万元,主要原因是核定了绩效高出部分,装修了办证大厅的;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3万元,占8.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了增收节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2万元,占2.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了增收节支;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预算;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预算;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75万元,占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14万元,较上年增加27.6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人社和财政部门的批复,核定了绩效高出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高出部分、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6.26万元,较上年减少69.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实行增收节支,减少了部分开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实行增收节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未购置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0万元,主要用于公证案件的调查取证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红,实行了增收节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红,实行了增收节支。
公务接待费1.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业务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6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9.2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办证大厅的装修工程维护。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处2017年无大型项目,未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无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4)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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