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根据教育规律、社会要求和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指标并组织实施。
3、加强学校的科学化管理,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培养良好校风,逐步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4、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决定校内教职工的工作安排,组织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实施奖惩。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科研水平。
5、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规律,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和道德品质教育以及做好管理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搞好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
6、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要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加强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地组织质量检查、分析,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7、组织制定和实施校舍建设和校园建设规划,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安全工作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改善教职工的福利生活,提高福利待遇,努力解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8、加强与党支部的合作,主动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搞好领导班子的团结和协作。
9、依靠群众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其在职权范围内所做的有关决定。督促和检查教代会提案的办理与落实。
10、主持学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的联系工作和外来工作。搞好校际间的交往;做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工作,争取各方面力量对学校的支持,为办好学校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初级中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115人,内设总务处、教导处、德育处等三个科室。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17人,退休6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580.01万元,支出总计2,580.0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77.74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绩效高出部分。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58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0.01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56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6.17万元,占97.46%;项目支出65.04万元,占2.5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80万元,较上年增加18.8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欠拨学校食堂营养午餐及爱心午餐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8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74万元,增长22.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绩效高出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15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绩效高出部分及2017年的学生营养餐、爱心午餐款。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94万元,增长21.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绩效高出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35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绩效高出部分及2017年的学生营养餐、爱心午餐款。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867.66万元,占72.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绩效高出部分;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3.79万元,占15.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9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待遇从3月份起由社保局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26万元,占6.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导致医保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29.49万元,占5.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4.48万元,较上年增加449.2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绩效高出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21.69万元,较上年增加35.98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费、福利费、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校之间教师监考和教研活动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校之间教师监考和教研活动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7.11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学校维修(护)工程。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我校公开联系电话:41436246 4141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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