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保家小学校地处璧山区大路街道接龙居五云街16号;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学校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保家小学校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有独立编制机构1个,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2017年单位在职事业编制为43人,实有40人,退休教职工30人,财政遗属供养人员1人。14个教学班,532名学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76.52万元,支出总计976.5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56.57万元、增长35.6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教学设备增加,教师调整工资及绩效待遇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7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6.52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5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09万元,占99.28%;项目支出6.85万元,占0.72%;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58万元,较上年增加2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营养爱心午餐及基金支出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7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57万元,增长35.6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教学设备增加,教师待遇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0.31%。 主要原因是教学设施设备购置,教学条件改善,教师工资及绩效调整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99万元,增长32.50%。主要原因是学校教育教学设备购置增加,教师调整工资及绩效工资水平调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单位使用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00.40万元,占73.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0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学设施设备购置,教学条件改善,教师工资及绩效调整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96万元,占14.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1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教师待遇纳入社保发放,减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19万元,占6.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等基数调整,人员增加等;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占4.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工资及绩效调整补交公积金增加,其他支出6.85万元,占0.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及退休生病困难慰问等其他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6.60万元,较上年增加213.50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增加工资。人:基本工资175.82万元,津贴补贴14.73万元,社会保障68.17万元,绩效工资259.99万元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25万元。公用经费180.50万元,较上年增加33.95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学设施设备购置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其中:办公费34.15万元,印刷费4.59万元,咨询0.2万元,手续费0.22万元,水费0.54万元,电费1.14万元,邮电费5.65万00元,物业管理费9.95万元,差旅费7.1万元,维修费4.46万元,培训费5.29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专用材料费1.85万元,劳务费23.35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福利费8.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09万元。 其中:退休费70.86万元,抚恤金0.58万元,助学金4.71万元,公积金43.54万元。其他资本6.85万元、(大型修缮6.8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支出,2017年度本部门接待费用1.29万元,主要是用于教学研究会,退休教师节假日活动费用,学生活动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未安排出国考察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考察等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为学校无公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无公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无公车。
公务接待费1.29万元,2017年度本部门接待费用1.29万元,主要是用于教学研究会,退休教师节假日活动费用,学生活动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事业单位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3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7.4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开支。本部分至少应包含以上信息,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应单独在此进行补充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开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今年学校参加政府采购幼儿园空调4台4.32万元,今年已记入固定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内控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防止错漏舞弊的有效方法。在财务审核、报销、政府采购等重要环节,狠抓制度建设,按照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强化财务管控、优化控制环境、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特别是对差旅费报销方面,对预算管理全流程、全口径加强内控管理,有效的提高了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3. 资产管理需要加强组织领导。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充实工作队伍;单位应当明确内部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强化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避免多头管理、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为开展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可以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行本资产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效推动资产管理工作。
4.加强和改进单位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一是招聘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对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和制定培训计划;三是完善优惠政策,优化人才环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昌中 电话:13883055838
电子邮箱:1193656829@qq.com
办公室电话:415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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