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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逸夫小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璧山区逸夫小学校是一所农村小学,主要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2017年学校现有一至六年级教学班7个,学生233人。学前教育班1个,教师编制人数22人,实有在编教师22人,退休教职工22人。学校自聘临时工6人(幼儿园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34.42万元,支出总计534.4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37.97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学生人数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3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4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1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65万元,占96.64%;项目支出17.45万元,占3.3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32万元,较上年增加15.3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学生的爱心午餐营养餐费用将于2018年初才能实现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7万元,下降6.63%人员变动,学生人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82万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29万元,下降9.31%。人员变动,学生人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51万元,增长16.5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外交支出;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365.05万元,占7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97万元,占18.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45万元,占6.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文英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7.61万元,占4.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资;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粮油储备物资支出;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债务付息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9.89万元,较上年增加23.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如“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81.76万元,较上年减少9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学生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5万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另: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产生,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产生。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产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学生用多媒体设备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有)。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璧山区大路小学校:023-41585206。

重庆市璧山区逸夫小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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