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坚持以德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3、做好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本辖区常住户籍所有符合入学条件(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实施就近免试入学,对一经入学新生,要及时办理注册手续,使学生取得学籍。
4、对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5、高质量地组织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6、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设置的课程要开齐、上足,不擅自停课、调课、改上其它课程,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
7、从学校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强教材研究和校本课程的开发。
8、转变教育思想,更新观念,鼓励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和探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学习,发展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较强的实践能力。
9、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制度和加强学生的卫生保健教育,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10、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
11、搞好校园文化建设,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12、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各项工作。
13、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做好考核、考评、考勤工作。 14、认真搞好校产、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广普小学校为区教委所属的义务教育学校,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2人,实有在岗在编人员32人,经批准临聘人员3人(保安),自聘人员5人(幼儿园)。2017年我单位调出2人,调入1人,共有学生57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45.87万元,支出总计845.8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63.38万元、增长23.94%,主要原因是:一、在职人员新增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二、本年度有两个中央、市级维修项目等。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4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8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4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19万元,占90.14%;项目支出82.91万元,占9.8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8万元,较上年增加4.78万元,主要原因是权责发生制,财政拨款当年列支4.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4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38万元,增长23.94%。主要原因是:一、在职人员新增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二、本年度有两个中央、市级维修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9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学生爱心午餐、营养午餐经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61万元,增长23.24%。主要原因是:一、在职人员新增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二、本年度有两个中央、市级维修项目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2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学生爱心午餐、营养午餐经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性质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没有外交支出;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没有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没有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618.66万元,占73.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9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学生爱心午餐、营养午餐经费、维修项目经费等;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没有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没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学校的体育经费列支在教育支出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74万元,占16.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1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从2017年3月纳入社保局管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68万元,占6.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无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无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无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无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4.02万元,占4.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了缴款基数。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无粮油储备物资支出;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列支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没有举债行为,所以无支出;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没有举债行为,所以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8.76万元,较上年增加78.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新增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59.43万元,较上年增加29.7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对校舍场地的维修维护力度及办公设施设备维修添置等投入。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安排人员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下两年都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下两年都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没有公务车配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没有公务车配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按规定没有公务车配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单位未配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单位未配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是单位未配置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外校人员来校教研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0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班班通设备、篮球架、摄像机、空调、厕所维修改造工程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绩效分为基础性绩效、绩效高出部分和政府目标绩效三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分为绩效固定部分(理论值的60%)和绩效奖励部分(理论值的40%),绩效固定部分按员工所聘岗位上员工工资卡,绩效奖励部分由区财政挂大平台指标,学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后,按照考核绩业绩用该笔资金予以考核发放;效高出部分预算为1390元/人/月,此绩效用着考核教师的平时业绩,月月考核,季度发放;政府目标绩效按照人均15000.00元/人已全额兑现。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电话:157232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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