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马坊小学校系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为主管单位的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47人,实有编制人数47人,退休人员40人。现有教学班17个,在校学生639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和小学学历教育。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033.93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56.74万元,主要是人员薪级和绩效工资调标和教育改革公用经费预算均增加了;上年末结转和结余1.74万元。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039.71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64.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薪级和绩效工资调标和教育改革公用经费预算均增加了。;其中:基本支出983.82万元,占总支出的94.62%,项目支出49.73万元,占总支出的4.7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为: 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38.5万元,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720.26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9.0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31.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退休教师工资纳入了璧山区社保局管理。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1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67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0.3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4.34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减少1人,无退休教师死亡;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51万元,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3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1.8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18万;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7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4.7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02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调资造成住房公积金增加。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15万元,较上年增加4.4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营养午餐爱心午餐款项,导致2017年本单位年末有结转结余。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1、人员经费支出798.3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离退休费、抚恤金、助学金)支出等;2、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5.46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学生食堂的营养午餐和爱心午餐246555.20元,权责发生制列支学生食堂的营养午餐和爱心午餐的项目结转61529.10元;学校操场维修工程维修款15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0780.00元。
(三)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年末数为2816093.26元,本年增加了100780.00元。
(四)非税收入情况:2017年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99365.00元;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000.00元,其他利息收入:1205.72元,合计:302570.72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1、2017年我校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次,3人次,共66元。主要原因是(1)、学校有师生食堂,学校厉行节约减少了对外就餐经费支出。(2)、本单位规定任何人严禁公款出国(境),所以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3)、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
(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校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车购置费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元;公务接待费66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人员工作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00元,车均购置费0.00元,车均维护费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5.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培训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校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我校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决算1.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摄像机一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60万元。用于项目支出中幼教支出,主要用于幼儿园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学校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学校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学校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学校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685461
重庆市璧山区马坊小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2.21.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