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小学校是一所街道中心小学,主要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2017年学校现有一至六年级教学班40个,学生2119人。学前教育班8个,教师编制人数123人,实有在编教师113人,退休教职工97人.学校自聘临时工40人(幼儿园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学校附设一所幼儿园,常年招生规模为350人左右。
(二)学校设置有教导处负责日常教学工作的安排和监督实施,德育处负责日常学生品德行为的教育监督,总务处为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服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699.87万元,支出总计2,699.8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919.24万元、增长51.62%,主要原因是璧山区金宝力帆光彩小学合并到我校,两所学校收入合并导致收入比2016年有所增长。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69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9.8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68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5.62万元,占93.10%;项目支出184.85万元,占6.9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40万元,较上年增加19.4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施行权责发生制造成2017年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9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9.33万元,增长51.63%。主要原因是璧山区金宝力帆光彩小学合并到我校,两所学校收入合并导致收入比2016年有所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69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变动和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9.84万元,增长50.53%。主要原因是原金宝力帆光彩学校合并到丁家小学,两所学校支出合并造成支出比2016年有所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29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以及工资调标,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专项经费支出,使得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984.12万元,占7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合并,学生增加导致费用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7.59万元,占15.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4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于3月纳入社保基金支付,他们的费用不在财政支出,使得支出费用比预算数据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01万元,占6.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合并人员增加,费用有所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1.76万元,占4.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合并人员增加,费用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7.26万元,较上年增加627.9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合并人员增加,并且人员进行了调资,使得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78.35万元,较上年增加127.32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合并,物价上涨开支增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学生活动费、党组织活动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出国(境),故费用为0.00万元。
我校没有公务车,故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5.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学生活动费用(学生外出参加比赛用餐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1,4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4.7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因我单位为纯事业单位,故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功能厅装修及设备采购,办公用品和空调采购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我校未开展绩效预算管理工作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我校未开展绩效预算管理评审工作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我校未开展绩效预算管理评审工作
(4)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我校未开展绩效预算管理评审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曾永梅 13983832419 8956718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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