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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2017年度我单位有在职教师91人;退休教师115人;在校学生1493人,幼儿园学生173人。学校占地面积2842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37平方米。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441.12万元,支出总计2437.4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93.69万元、增长39.70%;支出增加804.57万元、增长49.27%.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鹿鸣小学合并到我校,因此收支额相对2016年有大幅度增长。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44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1.1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43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3.13万元,占96.13%;项目支出94.35万元,占3.87%。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62万元,较上年增加3.6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改薄资金、教师乡村补助和学生营养餐补助等专项资金未能使用完,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4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3.69万元、增长39.70%。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鹿鸣小学合并到我校,因此财政拨款收入额相对2016年有大幅度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62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人员调资经费36.6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3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支出增加804.57万元、增长49.27%.。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鹿鸣小学合并到我校,因此收支额相对2016年有大幅度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7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人员调资经费支出和校舍排危改造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692.29万元,占69.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5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调资经费支出和校舍排危改造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4.44万元,占19.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1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3月起,退休教师工资纳入社保局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13万元,占6.6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住房保障支出99.60万元,占4.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8.39万元,较上年增加588.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内进行了人员调资,绩效调标等,还从2017年3月起在职人员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从而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社会保障缴费、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94.73万元,较上年增加159.68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7月起,鹿鸣小学合并入我校,我校便开始实行一校三点的办学模式,大大增加了学校办公经费,且2017年学校对合并入我校。原鹿鸣小学西街校区进行了综合楼改造、1号楼改造等维修维护,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7月起鹿鸣小学合并入我校,因此公务接待是两个学校接待费之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无公务用车,因此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3.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和学校紧急性迎接检查的加班工作餐、校际间教研学习产生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7年7月起鹿鸣小学合并入我校,因此公务接待是两个学校接待费之和。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78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因为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西街食堂改造、西街食堂空调、教师办公室空调、教师办公用电脑、打印机、速印机、投影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如有)。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无结果;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无结果;

(4)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以市财政局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无结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75043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小学校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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