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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报社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报社主要职能职责为:受区委、区政府委托,负责全区内部赠阅刊物《璧山报》以及《璧山手机报》、《璧山报数字报》《璧山报微信》《重庆日报官网璧山专版网页》等新媒体的承办工作;以及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准确、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报社为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局级,核定事业编制18名(干部17名,工人1名),领导职数4名(社长 1名,副社长3名),聘用人员12人,公务车1辆。设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记者部、编辑部、新媒部、制作部、经宣部,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7名(正职6名,副职1名),内设机构正职规格为正科级、副职为副科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68.97万元,支出总计868.9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90.35万元、下降9.4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6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9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6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1万元,占44.16%;项目支出480.32万元,占55.8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74万元,较上年增加8.7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回了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68.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90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经费的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94万元,增长13.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上年未安排的手机报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年度考核奖金和部分调薪后的增加额度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09万元,下降10.3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用经费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20万元,增长11.86%。主要未休年休假原因是年中追加上年未安排的手机报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职工工资报酬、年度考核奖金和部分调薪后的增加额度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9.59万元,占9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3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40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7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8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8.59万元,较上年增加128.4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1.32万元,较上年减少61.8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等 。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记者部分采访和财务业务办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

公务接待费9.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市内媒体和其他区县报社到我单位学习交流、指导业务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1,1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3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摄影相机、办公电脑和办公座椅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邮箱(cqbsb@163.com),电话:41434373。

重庆市璧山区报社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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