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创建于1993年,原名聋哑学校,2003年改为特殊教育学校。全校占地面积 8372 平方米,位于璧铜路820号。
(一) 职能职责。
实施素质教育;实施康复训练;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确保校内安全。
(二)机构设置。
学校现有教学班11个(包括一个学前班、特教班1-9年级、一个职教班),学生143人,在职教师29人(高级职称教师4人,中级职称教师15人,初级职称教师9人,职员1人)。学校内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32.62万元,支出总计941.02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131.21万元、增长54.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特殊教育专项补助和教师绩效工资。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32.62万元,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4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81万元,占70.12%;项目支出281.21万元,占29.8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2.59万元,较上年增加191.60万元,主要原因是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在下年支付。
(二)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08万元,增长57.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特殊教育专项补助和教师绩效工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78万元,增长15.9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补助支出预算70.02万元、教师绩效工资支出预算85.7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67万元,增长102.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特殊教育专项补助和教师绩效工资。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82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是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在下年支付。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86.36万元,占83.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75万元,主要原因是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在下年支付;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71万元,占9.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有教师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74万元,占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31.21万元,占3.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补发工资补缴了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9.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61万元,较上年增加23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14.20万元,较上年增加19.6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校“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接待费,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我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故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我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没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对口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为纯事业单位,故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功能室设施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27974
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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