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中学校属区财政一级预算事业单位,学校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主要职责:实施高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机构设置。
内设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招生办、总务处等6个处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7,587.67万元,支出总计17,587.6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44.57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增加“绩效高出部分”等因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58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87.6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52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5.32万元,占73.05%;项目支出4,723.56万元,占26.9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8.78万元,较上年增加58.7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已经实施,经费未支出到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58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57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增加“绩效高出部分”等因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4.68万元,增长28.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教育教学改革经费、教育统筹经费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2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79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职工增加“绩效高出部分”等因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5.90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教育教学改革经费、教育统筹经费、学生资助经费等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4,576.55万元,占83.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1.9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教育教学改革经费、教育统筹经费、学生资助经费等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0.84万元,占8.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4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由区社会保障局发放离退休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3.83万元,占3.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城乡社区支出359.34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3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住房保障支出538.33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调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05.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08.88万元,较上年增加2,802.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绩效工资增加、另外增加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196.44万元,较上年减少236.12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租赁费、物管费、水电费、差旅、培训、维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7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废公务车1辆, 导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8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决算数比较有所增幅原因是2017年公务车经费预算数调整,2016年我校2辆公务车年初预算59,469.62元,预算严重不足,导致运转困难,经财政核实后,考虑学校正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公车使用频繁,对2017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做出调整,年初预算数为100000元,比2016年增加40530.38元,总体看2017年在2016年的基础上是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我校今年因公务车到达报废年限,报废公务车1辆。三是继续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基本持平、略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人员出国出境,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2016和2017年我单位都无人员出国出境,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2016和2017年我单位都无人员出国出境,故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减少。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故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和2017年都未购置公务车所有购置费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和2017年都未购置公务车所有购置费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4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专家接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校报废1辆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有所增幅原因是2017年公务车经费预算数调整,2016年年初预算59,469.62元,预算严重不足,导致运转困难,经财政核实后2017年年初预算100000元,比2016年增加40530.38元,总体看2017年在2016年的基础上是减少。
公务接待费22.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外专家、市内学校、区内有关单位到我单位指导、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5,5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1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纯事业单位,故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纯事业单位,故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0.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3.0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教育教学改革培训项目、办公家具、园林绿化管护、空调、打印机、电脑、文印室服务、宣传片制作、初中部维修改造工程等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评审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24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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