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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马坊小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坚持以德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三、做好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本辖区常住户籍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施就近免试入学,对一经入学新生,要及时办理注册手续,使学生取得学籍。四、对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五、高质量地组织并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设置的课程要开齐、上足,不擅自停课、调课、改上其它课程,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七、从学校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强教材研究和校本课程的开发。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马坊小学校系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为主管单位的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47人,实有编制人数45人,退休人员39人。现有教学班16个,在校学生553人。内设教导处和总务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83.35万元,支出总计1,083.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64万元、增长4.20%,主要原因是教师绩效工资调整和基本工资调标,薪级工资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77.2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3.27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教师绩效工资调整和基本工资调标,薪级工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2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6.1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7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4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教师绩效工资调整和基本工资调标,薪级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50.58万元,占97.65%;项目支出25.32万元,占2.3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安排学生营养和爱心午餐人数和经费,权责发生制列支学生营养和爱心午餐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7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7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教师绩效工资调整和基本工资调标,薪级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09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教师绩效工资调整和基本工资调标,薪级工资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4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教师绩效工资调整和基本工资调标,薪级工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79万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是教师绩效工资调整和基本工资调标,薪级工资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安排学生营养和爱心午餐人数和经费,权责发生制列支学生营养和爱心午餐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91.58万元,占73.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35万元,增长21.37%,主要原因是教师绩效工资调整和基本工资调标,薪级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74万元,占15.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1万元,增长17.24%,主要原因是退休教职工健康休养费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66万元,占6.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45.91万元,占4.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7万元,增长11.32%,主要原因是因为调资财政年中追加住房公积金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98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教师绩效工资调整和基本工资调标,薪级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教师绩效工资调整和基本工资调标,薪级工资增加。公用经费20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8万元,增长9.59%,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调整学生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94.00%,主要原因是学校有师生食堂,减少在外就餐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100.00%,主要原因是学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但因为平安希望小学教师来我校支教等,接待费稍微增加了一些;二是本单位规定任何人严禁公款出国(境),所以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和支出;三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和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因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平安希望学校教师来我校支教;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94.00%,主要原因是我校有师生食堂,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100.00%,主要原因是平安希望学校教师来我校支教,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6.1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管理绩效工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685461。

重庆市璧山区马坊小学校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9.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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