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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是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教书育人活动,学校以“创客、创新、创造”为校训,努力实施义务教育。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璧山区独立核算的事业预算编制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置正副校长共2名;学校设立行政中心(办公室)、学生发展中心(德育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导处)、后勤保障中心(总务处)四个部门。我校的事业编制数69人,2018年度末我单位有在职教师65人;(本年我校2018年3月、7月、8月和9月调入19人,辞职1人,调出1人);在校学生2114人,39个教学班。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9年度我单位是独立核算的一级事业编制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13.31万元,支出总计1,213.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7.76万元、增长310.53%,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收支为全年收支,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只有半年收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06.2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910.67万元,增长308.13%,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收支为全年收入,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只有半年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6.2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7.0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9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9.35万元,增长315.24%,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收支为全年支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只有半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80.51万元,占90.21%;项目支出117.30万元,占9.7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2万元,增长118.93%,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营养午餐补助未能及时申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0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0.67万元,增长308.13%。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收支为全年收入,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只有半年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08万元,增长68.91%。主要原因是我校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教师学生增长迅速、调资等导致经费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7.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9.35万元,增长315.24%。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收支为全年支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只有半年支出。另学校教学班级增长迅速。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6.59万元,增长66.08%。主要原因是教师队伍壮大,工资调标。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2万元,增长118.93%,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营养午餐补助未能及时申报。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006.35万元,占8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5.08万元,增长73.13%,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收支为全年支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只有半年支出。另学校新增幼儿园,小学学生增长迅速导致支出增长迅猛。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82万元,占8.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1万元,增长30.98%,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收支为全年支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只有半年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80万元,占3.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4万元,增长41.59%,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收支为全年支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只有半年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3.85万元,占3.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7万元,增长46.26%,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收支为全年支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只有半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0.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2.56万元,增长485.24%,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收支为全年支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只有半年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96万元,津贴补贴8.80万元,绩效工资378.9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7.6万元,住房公积金43.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7万元。公用经费32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31万元,增长382.42%,主要原因是学生由2017年963人增加为2144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2.94万元,水费13.4万元,电费15.65万元,邮电费21.13万元,物业管理费26.18万元,差旅费74.13万元,维修(护)费4.01万元,租赁费7.60万元,培训费12.51万元,公务接待费1.97万元,专用材料费3.05万元,劳务费42.88万元,工会经费19.96万元,福利费4.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2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7万元,其中接待大连必由学、马大建邱德乐课程建设等接待费2497元,教师暑期培训用餐费4000元,其余为教师加班工作餐及学生活动用餐费1.32万元。2018年全年支出比2017年增长64.97%,主要原因是我校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学校起步阶段各部门活动组织开展方案建设费时费力,导致教师加班工作餐部分较多,且2018年“三公”经费为全年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2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562人。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185.51%。主要原因是我校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新教师多,需要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邀请专家等产生接待,教师培训加班工作餐等,且2018年“三公”经费为全年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8万元,增长185.51%,主要原因是我校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新教师多,需要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邀请专家等产生接待,教师培训加班工作餐费等,且2018年“三公”经费为全年支出。全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本校2017年、2018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本校2017年、2018年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3.本校2017年、2018年均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1.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邀请国内其他单位专家、教师到我单位对教师专业发展进行指导培训,教师培训加班工作餐费(主要原因是我校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新教师多,需要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185.51%,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8万元,增长185.51%,主要原因是我校为2017年6月新设立学校,新教师多,需要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接待专家、教师培训加班工作餐费增多,且2018年公务接待费为全年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5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4.9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我单位不在机关经费统计范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主要用于采购图书,空调吸顶机和课堂内外诵读系统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2666。

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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