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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职责职能是培养中等学历师资人才,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为学前教育培养师资,开展广播电视大学学历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教师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培训工作及电大招生教学任务,检查督促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和教学管理等情况。对教育教学业务进行管理与指导,开展教学督导活动,组织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对全区教师进行培训。

(二)机构设置。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为独立编制事业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总务处,培训处,教务处4个部门。事业人员编制33人,年末在职人员29人,退休人员49人。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为独立设置的事业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42.61万元,支出总计1,942.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81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调出5人,人员减少 。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54.3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21.94万元,下降26.41%,主要原因是调出5人,人员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3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88.2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0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66万元,增长17.9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教师培训项目经费加大。其中:基本支出917.49万元,占50.95%;项目支出883.32万元,占49.0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1.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48万元,下降70.96%,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等项目实施进度加快,相应的项目经费使用进度也加快,所以结转结余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5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1.94万元,下降26.41%。主要原因是调出5人,人员减少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34万元,增长24.0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加,课改经费纳入本校核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8.2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66万元,增长17.9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教师培训项目经费加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8.82万元,增长53.65%。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经费增加,尤其是全区课程改革经费纳入进修校预算管理。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1.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48万元,下降70.96%,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等项目实施进度加快,相应的项目经费使用进度也加快,所以结转结余金额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97.08万元,占83.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68万元,增长59.2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教师培训项目经费加大。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7.13万元,占1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87万元,增长58.6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后交费基数增加,社会保障等经费也相应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56万元,占3.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后交费基数增加,医保等经费也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9.04万元,占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后交费基数增加,公积金等经费也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0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教师培训项目经费加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61.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6.09万元、津贴补贴5.27万元、绩效工资279.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7.13万元。公用经费16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3.97万元,下降7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5人,单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预算和执行。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3.02万元、水电费0.81万元、邮电费10.75万元、物业管理费0.39万元、差旅费61.3万元、维修费13.44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1.24万元、劳务费22.32万元、工会经费7.62万元、福利费6.2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0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48.6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4万元,下降24.6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用经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执行, 即使有公务接待也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绝不超标,所以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故2018年度未发生无公车费用,没有安排人员出国出访,故2018年度未发生出国费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没有人员出国。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所以没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2.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外省市专家和领导我单位指导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3万元,下降48.6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4万元,下降24.6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用经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执行, 即使有公务接待也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绝不超标,所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50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1批次,50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50.6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没有公车占用情况。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8.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76%。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学生电脑、办公设备、教师培训的COP项目、社区教育、骨干校长培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培训、三力培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也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22368

重庆市璧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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