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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璧山委发〔2014〕18号文件精神,设置重庆市璧山区红十字会,正处级。璧山区红十字会为区属参公群团,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现有工作人员7名。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2、开展救灾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

5、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6、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重庆分库璧工

作站,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8、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9、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0、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重庆市璧山区红十字会设内设机构1个:办公室,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89.26元,其中:2018财政拨款收入185.39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47.39万元,增长34.3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在编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和兑现2017年年终绩效奖。年初结转和结余3.88万元。支出总计189.26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55.14万元,增长41.1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在编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和兑现2017年年终绩效奖。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8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39万元,占100%。收入增加47.39万元、增长34.3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在编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和兑现2017年年终绩效奖;年初结转和结余3.8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9.26万元,支出增加55.14万元,增长41.1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在编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和兑现2017年年终绩效奖。其中:基本支出185.39万元,占97.95%;项目支出3.88万元,占2.0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3.8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5.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9万元,增长34.3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在编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和兑现2017年年终绩效奖。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14万元,增长41.1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在编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和兑现2017年年终绩效奖。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23万元,占9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在编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和兑现2017年年终绩效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91万元,占4.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工资调标和增加在编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63万元,较上年增加46.24万元,增长46.9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工资调标和增加在编人员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40.76万元,较上年增加23.27万元,增长133.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无公车。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及上年均无出国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个人;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23.27万元,增长56.9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人员增加,物价上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会有备灾仓库165.5平方米,价值78.9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未采购固定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支出预算9.5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5万元,主要有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造血干细胞采集等,救灾物资运输等。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的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较为充分地反映了财政体制改革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8167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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