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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信访维稳信息中心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信访维稳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维护工作;负责信访维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统计、报送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研究、分析信访维稳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信访维稳信息中心为区信访办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干部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设内设机构1个,即信息科,核定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1名。2018年年末实有在编在岗人数6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基本对应市级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调整本部门维稳工作职能。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对应市级机构改革,目前重庆市璧山区信访维稳信息中心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主要职能职责调整为:为全区信访工作服务,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的网上信访投诉事项,负责收集、分析、研判、统计、报送群众网上投诉和网上建议,以及信访信息化服务、组织协调和维护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协助主管部门指导镇街和区级部门处理网上投诉和网上建议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督察督办重要网上信访投诉事项;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信访公开电话的接听、受理办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分析、研究信访稳定形势,配合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原涉及维稳工作职责已划转至新部门。重庆市璧山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1名,增加后,重庆市璧山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事业编制为7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职1名,副职1名。 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6.70万元,支出总计126.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7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因工资政策性调增和公用经费调整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8.92万元,较上

年决算增加6.16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工资调增和公用经费调增。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9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7.79万元。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因政策性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8.92万元,占99.13%;项目支出1.05万元,占0.87%。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13.48%,主要原因是消化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用于本年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性调增,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9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性调增人员经费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公用经费调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性调增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13.48%,主要原因是消化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用于本年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3万元,占83.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性调增,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公用经费调整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2万元,占8.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缴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9万元,占4.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73万元,占3.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12.03%,主要原因是消解上年度公积金暂存款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8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决算经济分类科目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9万元,增长671.16%,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调整公用经费及决算口径调整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32.5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7万元,增长78.2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17年使用公务车辆1辆,2018年因信访维稳工作任务重,使用公务车2辆,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信访业务检查、信访维稳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 2018年本部门没有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2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信访业务检查、信访维稳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27.8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7万元,增长78.27%,主要原因是2017年使用公务车辆1辆,2018年因信访维稳工作任务重,使用公务车2辆,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信访业务检查、信访维稳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2018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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