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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校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重庆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集中职学历教育,农民工技能培训,现代教育实施培训考试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学校。

(二)机构设置。编委核定职教中心内设机构5个,我校2018年编制人数116人,学校设内设机构5个处室(党政办公室、总务处、政工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2018年末我校在职人数115人,退休教师49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情况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我单位未开展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288.40万元,支出总计5,288.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0.73万元、下降11.70%,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市级示范校资金未支付。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925.9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82.90万元,下降26.05%,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市级示范校资金未支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5.9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362.4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95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01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其中:基本支出3,114.09万元,占62.90%;项目支出1,836.59万元,占37.1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4.74万元,下降75.21%,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2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2.90万元,下降26.05%。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市级示范校资金未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7.30万元,增长40.78%。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补助力度。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0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62.4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5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01万元,增长7.00%。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补助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2.04万元,增长77.53%。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补助力度。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4.74万元,下降75.21%,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229.12万元,占85.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4.64万元,增长88.42%,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7.24万元,占7.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1万元,增长23.6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75万元,占3.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占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教委安排教育统筹指标用于我校改扩建工程。

(5)住房保障支出104.56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6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7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97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9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公用经费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0万元,增长61.29%,主要原因是教委安排教育统筹指标用于我校改扩建工程。本年支出1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00万元,增长61.29%,主要原因是教委安排教育统筹指标用于我校改扩建工程。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8万元,下降84.5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4万元,增长68.12%,主要原因是学校创建重庆市市级示范学校后活动较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没有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没有公车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没有公车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2.32万元,主要为培训接待,公业务接待.接待费比上年下降。“三公”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8万元,下降84.5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4万元,增长68.12%,主要原因是学校创建重庆市市级示范学校后活动较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2.1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因为我单位没有公务车,故没有公车占用情况。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8.2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教学设备、办公设备、房屋修缮、市级示范校校园文化建设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41410653”。

2018决算公开8表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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