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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区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和标准,合理统筹配置资源;负责拟订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主管全区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全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重要公务接待的后勤保障服务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

3.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和区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工作。

5.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区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全区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对全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资源;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和接待人员的培训。

7.负责区行政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及机关食堂等管理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公车科)、房管科(安保科)、节能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璧山区后勤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局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后勤服务中心未独立预算,与本部门属同一预算单位,因此在2018年决算也属同一决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增加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机关后勤服务管理、行政中心安全保卫等职责;二是将撤消原物管及公共机构节能科,新成立房管科(安保科)、节能科;三是财政财务无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710.64万元,支出总计2,710.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8.10万元、下降15.79%,主要原因是职工食堂伙食费支出改为各单位自行支付。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91.94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26.80万元,下降16.37%,主要原因是职工食堂伙食费支出改为各单位自行支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1.94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8.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71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8.10万元、下降15.79%,主要原因是职工食堂伙食费支出改为各单位自行支行。其中:基本支出471.70万元,占17.40%;项目支出2,238.94万元,占82.6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转和结合资金已在2018年全部使用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9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80万元,下降16.37%。主要原因是职工食堂伙食费支出改为各单位自行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79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追加了财政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8.10万元,下降15.79%。主要原因是职工食堂伙食费支出改为各单位自行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9万元,增长2.36 %。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财政拨款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转和结合资金已在2018年全部使用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7.59万元,占96.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1万元,增加1.6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财政拨款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32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缴费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1万元,占0.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减少4.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缴费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20.92万元,占0.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6万元,增长7889.80%,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示范点费用以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化系统费用在城乡社区支出中列支。

(5)住房保障支出13.90万元,占0.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万元,减少9.6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72万元,增加460.8%,主要原因是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临聘人员工资保险费用纳入公用经费预算以及公用经费标准增加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平台临聘驾驶员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5万元,增加320.52%,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项目使用政府基金预算。本年支出2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5万元,增加320.52%,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示范点费用以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化系统费用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列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5.17万元,减少47.7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与去年相比未更新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派车程序,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少60.3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主要用于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的运行维护(主要保障全区重要会议、调研、接待工作,公车改革后区编办等16个涉改单位未配备机要通信、应急车部门的重要、紧急、特殊及远距离公务出行、重要公务活动用车等)及下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83万元,下降16.7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强化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派车程序,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28.4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承办的全区性重大接待,包括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四大办交办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等,以及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区县机关事务部门学习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5.30%,主要原因是严格预算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9万元,减少12.3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接待标准,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4辆;国内公务接待312批次337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2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平台临聘驾驶员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72万元,增加460.8%,主要原因是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临聘人员(20人)工资保险费用纳入公用经费预算以及公用经费标准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行政中心会议室桌椅、灯具、卫生间用纸、垃圾箱、后勤服务中心三楼食堂及周转房服务外包、计算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9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41412895;电子邮箱:liyonglcx@qq.com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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