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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旅游发展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策划、市场开发、宣传营销、招商引资服务、旅游区域协作和对外交流合作、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以及旅游资源规划、重点旅游区域开发和保护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和信息收集;受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受理旅游业举报投诉。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为2017年5月正式成立,11月份开始正式财务运行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置内设机构5个,综合科、项目科、行业服务科、文旅融合科、产业发展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075.62万元,支出总计2075.62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898.31万元、增长1070.62%,主要原因是单位招录考调工作人员7名增加了人员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等、业务工作项目增多及金剑山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安置补助。支出增加1898.31万元,增长1070.62%,主要原因是单位招录考调工作人员7名增加了人员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等、业务工作项目增多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安置补助。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7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5.6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07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39万元,占27%;项目支出1494.36万元,占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88万元,较上年增加4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代扣社保、公积金及项目保证金、部分项目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2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6.33万元,增长1041.32%。主要原因是单位招录考调工作人员7名增加了人员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等、业务工作项目增多及金剑山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安置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9.98万元,增加42.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增加财政预算调整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安置补助。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7.44万元,增长1047.57%。主要原因是单位招录考调工作人员7名增加了人员基本支出及公用经费等、业务工作项目增加及金剑山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安置补助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1.09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单位招录考调工作人员7名、业务工作项目增多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安置补助。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9万元,占3.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23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万元,增长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变动财政预算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38万元,较上年增加124.23万元,增长79.61%,主要原因是考调招录人员增加财政预算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0万元,较上年增加238.98万元,增长1136.92%,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增加、招商引资、旅游推广宣传旅游活动开展,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108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1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本年是增加金剑山旅游开发区拆迁安置补助等项目支出。本年支出108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1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金剑山旅游开发区拆迁安置补助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6万元,增加27.4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76万元,增长100%。增加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项目工作增加、招商引资、旅游推广宣传旅游活动开展,单位没有公务车辆、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0%。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0%。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单位没有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公务接待费26.76万元,主要是单位工作项目增加,招商引资、旅游推广宣传活动开展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7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增加、招商引资、旅游推广宣传活动开展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33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本部门通用设备61台,固定资产总额28.148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6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徐显丽“023-41422919,手机13883433283。

重庆市璧山区旅游发展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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