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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教育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教育工作及各项教育科研任务,检查督促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和教学管理等情况。

2.制定教育科研发展的规划,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宣传、推广、应用教育科研成果。

3.提出执行教育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教辅使用的意见,调查并报告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策略、建议或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组织实施课程改革实验,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和指导。积极参与课程教材改革实验,按有关规定组织编写乡土教材、补充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5.对教育教学业务进行管理与指导,开展教学视导活动,组织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对全区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研究考试改革,承担考试命题工作,积极探索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指导片区教研工作。

6.管理、指导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协助管理市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开展教育教学论文的评比工作和评定教育科研成果。

7.培养教研科研骨干、学科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组织和参与教师培训工作。

8.兼管语委办及教育学会日常工作,负责教育学会会刊的编印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为事业单位,正科级单位,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小学教研室、中学教研室。主管全区的教育、教研工作,编制人数42人,实有在岗在编人员30人,退休31人。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系独立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我单位没有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06.93万元,支出总计1,306.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25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课改经费转到进修校开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06.9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2.25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课改经费不在教科所列支,所以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6.93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5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44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是课改经费不在教科所列支。其中:基本支出985.58万元,占78.49%;项目支出270.16万元,占21.5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结转了未完成的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0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25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课改经费调减。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96万元,增长34.74%。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培训经费、增加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经费、17年零结转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5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44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8月份课改经费转到进修校使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77万元,增长29.46%。主要原因是17年零结转179万多。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19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延续项目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  1)教育支出1,013.35万元,占8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72万元,增长28.01%,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职工工资,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45万元,占1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9万元,增长68.98%,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职工工资,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60万元,占4.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0.39%,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职工工资,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  4)住房保障支出38.34万元,占3.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今年调整职工工资,增加了社会保障缴费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39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  增加工资、 同时社保医保等缴费基数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22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72万元,增长377.49%,主要原因是今年开支的邮电费、 差旅费、培训费、聘请专家劳务费比去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19.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万元,下降12.61%,主要原因是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购置费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0万元,主要用于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7.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专家指导、市级教研活动、各学科教研活动、期末阅卷教师工作餐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下降25.14%,较去年支出数减少1.61万元,下降17.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未发生。公务 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9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80.08元车均购置费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主要用于教研员集体视导、教研培训等。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摄像机、固定硬盘、课改季刊的印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811531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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