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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正兴小学校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小学校地处璧山区西南部的正兴镇文华居委会正丹路53号;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重庆市璧山区正兴小学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机构设置:

2018年本单位现有书记校长一人,副校长两人;中层干部5人;内设教导处和总务处。2018年单位在职事业编制为52人,实有52人,退休教职工65人,财政遗属供养人员6人。小学19个教学班,800名学生;幼儿教学班6个,幼儿学生196名。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单位在职事业编制为54人,实有54人,退休教职工63人。

2018年单位在职事业编制为52人,实有52人,退休教职工65人.

单位在职事业职工减少2人:

2018年在职事业职工退休2人:吴家林、何红梅。

2018退休教职工增加2人;吴家林、何红梅。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50.42万元,支出总计1,350.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支出年初结转和结余款。

2 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27.4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7.94万元、减少0.5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学生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和在职教师退休的等费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7.4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2.96万元。

3 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34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1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补、增加2017-2018年的绩效高出部分、年中人员变动以及工资调标,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87.16万元,占95.67%;项目支出58.30万元,占4.33% .

4. 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7万元,2017年单位决算结余资金累计为:2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9万元,下降78.35%,主要原因是.年终学生营养餐补助未使用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2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4万元,减少0.5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学生减少公用经费减少和在职教师退休的等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89.83万元,增加了16.69%。 主要原因增加2017-2018年的绩效高出部分、年中人员变动以及工资调标。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96万元。

2 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1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增补、增加2017-2018年的绩效高出部分、年中人员变动以及工资调标,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专项经费支出,使得比上年决算数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82万元,增加18.27%。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2018年的绩效高出部分、年中人员变动以及工资调标。

3. 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7万元,2017年单位决算结余资金累计为:2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9万元,下降78.35%,主要原因是:年终学生营养餐补助未使用完。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965.39万元,占71.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45万元,增长19.19%,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2018年的绩效高出部分、年中人员变动以及工资调标,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专项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33万元,占17.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70万元,增长25.15%,主要原因是在职养老保险等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33万元,占6.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调整工资,医保标准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53.40万元,占3.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5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是教师调整绩效和工资。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5.45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039.99万元,较上年减少16.97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47.17万元,较上年增加4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学生公用经费提高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24.76%,主要原因是学校精简支出,尽量减少接待费,接待外来人员都在食堂按标准就餐,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7.9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其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其原因是没有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其原因是没有公务车,故没有公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3.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退休教师教师节返校过节就餐、学校特色学校外聘教师就餐、其他学校到校教研活动以及学校各年级教研活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元,下降24.7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7.9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6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 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教学设备,空调的采购。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校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 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 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

    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 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560139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小学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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