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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挂重庆市璧山区青少年体育学校牌子),是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的管理我区体育工作的事业单位。1、对区属体育场馆的管理,组织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2、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承办。3、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的指导、辅导。

(二)机构设置。体育中心编制11人,现有在职11人,退休6人,正科级,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中心内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和场馆管理部。

(三)单位构成。无

(四)机构改革情况。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64.50万元,支出总计564.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1万元,增幅31.32%,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的项目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70.2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4.3万元,增幅17.93%,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医疗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20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4.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3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39万元,增幅11.57%,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支出、其他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8.22万元,占65.77%;项目支出113.56万元,占34.2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3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43万元,增幅59.4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1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的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6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增加和存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4.3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81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的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61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其他支出有所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4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5.45万元,占83.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52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日常基本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07万元,占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2万元,占3.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4)其他支出4.75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5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维修维护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7.39万元,占2.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额度有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及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1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中心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8万元,下降30.08%,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4.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1.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及单位职工的工作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3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5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体育馆LED显示屏及音响以及更换体育馆看台座椅和实施看台基础环氧漆。本单位无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开展绩效评审工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开展绩效评审工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开展绩效评审工作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开展绩效评审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3996

体育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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