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18决算

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部门基本情况(一)职能职责。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6]78号)精神, 主要职责为: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残联工作的政治性和残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残疾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残疾人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残疾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残联的要求,指导全区基层残联组织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残疾人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残疾人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

4、团结动员广大残疾人干事创业。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组织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让残疾人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5、突出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代表广大残疾人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残疾人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6、拓展残联的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的残联组织覆盖,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发区(园区)、残疾人服务机构、“两新”组织、福利企业等残疾人集中的领域,建立残联或残协,强化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责。

7、拓展残联的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残疾人工作,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打造残联“筑梦善行、残健共融”工作服务品牌,开展助行、助听、助视、助健、助居、助教、助保障、助就业、助维权、助精神提升等“十助”行动。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创新残联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评价机制。引导、培育、管理好助残社会组织。

8、加强残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表彰、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培养推荐残疾人人才,开展残疾人培训。

9、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主要职责,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设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事业发展部,内设机构为正科级。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只有区残联机关。区残疾人服务社为独立编制但未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095.60万元,支出总计2095.6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1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为2017年部分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纳入2018年预算并支出。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05.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22.1万元,较上年下降10.9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项目较多,在本年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5.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89.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5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78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2017年部分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纳入2018年预算并支出,而2018年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只验收了77户,大部分纳入2019年验收并支付资金。其中:基本支出316.05万元,占19.13%;项目支出1336.46万元,占80.87% 。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43.09万元,较上年增长153.29万元,主要是权责发生制所产生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1万元,下降10.95%。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没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5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17年未执行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9.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78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纳入2018年预算并支出,而2018年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只验收了77户,大部分纳入2019年验收并支付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83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部分市级项目任务减少,且当年未执行,财政进行追减了。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29万元,增长52.9%,主要是权责发生制所产生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经费。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85万元,占88.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8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部分市级项目任务减少,且当年未执行,财政进行追减了;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8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增加2.44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2018年对在职职工工资进行了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9.2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2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刘勇死亡,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追减;

(4)其他支出139.69万元,占10.05%。此项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调整预算262.12万元,决算数较调整预算数减少122.43万元,下降46.7%。主要原因为上年权责发生制中残疾人托养等经费未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8万元,下降26.6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刘勇(正处级)死亡。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应休未休假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9万元,增长 77.9%,主要原因办公室搬迁维修及购买设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电话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33.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2.43万元。本年收入12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9万元,增长39.76%,主要原因残疾人儿童康复经费本年未追加。本年支出13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69万元,增长42.73%,主要原因是部分2017年项目经费纳入2018年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7万元,下降原因25.04%,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2018年均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2018年没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5万元,增长28.9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业务量比2017年大,因考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多次到垫江、长寿、大足等地参观学习。

公务接待费0.92万元,主要用于接受市残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8万元,下降92.3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 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 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1万元,下降75.9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83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1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及交通补助。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9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办公室搬迁维修及购买设备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电话费、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无障碍设施改造、残疾人辅助器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对2018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34万元进行绩效目标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为65名残疾人机动轮椅代步车发放燃油补贴,保障肢体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256名就业年龄段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护理补贴,提升残疾人的社会参与能力,减轻家庭负担。为15名0-6岁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功能训练服务,包括开展个别化训练、集体课、感知觉运动训练,对家长提供培训等服务项目,显著改善残疾儿童功能状况,增强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完成年初预算绩效目标。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我区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绩效评价。2018年我区对90名残疾人开展烹饪培训,从培训完成情况看,对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创业率有极其深远的社会意义。通过对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技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残疾人就业问题,提升了残疾人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了社会对残疾人职业能力的再认识,对广泛接纳残疾人就业带来很好的效果。疾人接受培训,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再通过自主创业或就业后,生活状况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此项目项目基本达到既定目标,政策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为良。但也存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由于财政资金的不足,在短期的培训时间内要掌握一些能够支撑就业的技能,培训时间不够。所以,项目资金带动效应不十分明显,对推动残疾人就业或创业起不到根本的作用;培训内容应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多样化,有待向网络服务、加工业、手工制作业、销售培训等方面加强;残疾人自主创业或就业率较低等问题。下一步建议地方政府要逐步提高对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支出比例,保障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开展,确保完成培训目标任务。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创新政策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展培训前调查,了解残疾人的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开展适应岗位需求的类别化培训,进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培训;通过媒体、网络等,让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关心、关怀,对广泛接纳残疾人就业获取政策力度的支持。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唐萍  联系方式: 13635446999 。

区残联2018年决算公开表(1).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