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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定。

2、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

3、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性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和制度。

4、负责场内交易日常管理工作,接受交易登记、提供交易文件会审服务、发布交易信息、安排专家抽取、记录交易过程、维护场内秩序、保存管理交易档案、统计交易数据。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涉及我区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建立、管理和维护区政府采购评审专业人员、工程咨询、招投标代理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供应商、承包商等信息库。

6、协助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受理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质疑,依法公开发布补遗和答疑。

7、负责出具国有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采矿权、国有产权等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

8、负责鉴证入场交易项目的合同签订。

9、负责投标(竞买)保证金和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做好向有关部门的备案工作。

10、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和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举报、投诉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11、协助开展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设内设机构6个:即综合科、法规科、财务科、信息科、交易一科、交易二科,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三)单位构成。

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57.98万元,支出总计857.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1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网络安全建设设备安全服费、软硬件系统维护费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5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1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网络安全建设设备安全服务费、软硬件系统维护费相应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4.3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6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5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4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网络安全建设设备安全服务费、软硬件系统维护费相应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502.26万元,占58.54%;项目支出355.72万元,占41.4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2018年度弥补经费不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1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网络安全建设设备安全服务费、软硬件系统维护费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0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当年未执行。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4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网络安全建设设备安全服务费、软硬件系统维护费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用于弥补经费不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6.19万元,占89.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7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当年未执行。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99万元,占5.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2万元,占2.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9.77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01万元,下降12.32%,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66万元,下降83.11%,主要原因是2017年将本应列入项目经费的资金列入了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税金及附加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4万元,下降25.2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万元,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未进行车改,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应2017年底购的燃油费在2018年初购入。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3万元,增长48.11%,主要原因是应2017年底购的燃油费在2018年初购入。

公务接待费5.7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有关单位工作指导、检查,开评标加班及其与他区县业务工作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4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万元,下降34.9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8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97批次,84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上网行为管理服务器、工作装、电脑、打印机及正版操作系统、防火墙、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董利军  023-41660586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部门决算公开(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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