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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供销合作社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向阳街132号三楼。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2018年决算时有在职职工16人,离退休人员26人,临聘人员2人。另有享受财政补助的军转干人员12人、离退休遗属人员13人、新中国成立初参加工作人员4人。

(一)职能职责。单位的主要职责为对所属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等经营业务的指导管理,指导推进全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依法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维护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处理好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全区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区供销社内设3个科室,下辖7个公司和7个基层供销社。公司和基层供销社为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2018年度无纳入决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单位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84.96万元,支出总计784.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74万元、增长44.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2.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3.03万元,

项目支出增加155.96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84.9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41.74万元,增长44.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2.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3.03万元,

项目支出增加15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9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8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74万元,增长44.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2.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3.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61万元,占67.21%;项目支出257.35万元,占32.7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8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74万元,增长44.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2.75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增加中奖金增加32.30万元,规范津补贴增加17.2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3.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5.96万元,其中农业组织化与产业经营增加140.00万元中,璧泉供销社有限公司示范社建设项目60万元,河边供销社有限公司示范社建设项目60万元,区农民合作服务中心运营20万元;一般行政事务增加37.75万元,其它商业流通事务增加30.00万元;一般公共事务支出减少18.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32.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82万元,增长78.3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城乡社区支出4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4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05.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62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74万元,增长44.5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2.75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增加中奖金增加32.30万元,规范津补贴增加17.20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3.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5.96万元,其中农业组织化与产业经营增加140.00万元,一般行政事务增加37.75万元,其它商业流通事务增加30.00万元;一般公共事务支出减少18.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32.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82万元,增长78.3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城乡社区支出4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4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05.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62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2.13万元,占16.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20万元,增长76.3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两人,增加抚恤金支出31.84万元,生活补助、健康休养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4万元,占4.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5.86%,主要原因是.缴费工资额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40.00万元,占5.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璧山区农资有限公司建设配送仓库20.00万元,璧山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新网工程建设工程10.00万元,回收废旧农膜工作经费10万元。

  (4)农林水支出140.00万元,占17.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璧泉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60万元,河边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60万元,合作发展资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2.88万元,占53.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13万元,增长33.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2.75万元,其中工资、津贴、奖金增加49.50万元,一般行政事务增加20.4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6.02万元,占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缴费工资标准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7.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75万元,增长18.25%,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奖金增加49.5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3万元,增长30.1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支出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3万元,下降45.15%,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11.20万元,办公费减少7.3万元,培训费减少3.6万元,其它商品及服务减少10.69万元。本年支出4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3万元,下降45.15%,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11.20万元,办公费减少7.3万元,培训费减少3.6万元,其它商品及服务减少10.6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8万元,下降91.1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1万元,下降67.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0.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信访维稳、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8万元,下降91.1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1万元,下降67.4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9.2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3万元,增长30.1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自评。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自评。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1262

区供销社2018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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