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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2、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3、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系统建设与维护;负责农村经济调查与统计;4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是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属的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平时无任何收入,也无执法权,无下属单位。编制为9人(其中8名参公人员,1名工勤人员)。年末在编在职为8人。法人代表是吴玉刚。其办公地位于璧泉街道文星路61号。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是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属的由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二级机构),平时无任何收入,也无执法权,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85.24万元,其中2018年度收入576.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41万元。支出总计585.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96万元、增长99.55%,主要原因:一是追加补发2016年公休假补贴、绩效奖、考核奖及2017年度的平时考核奖,二是职工缴纳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调资。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8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83万元,占100.00%,较上年决算增加333.89万元,增长137.44%,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基本养老险和职业年金调整增,二是据实追加补发给职工2016年公休假、绩效奖、考核奖及2017年度职工平时考核奖,三是8名参公人员的车贴和职工按规定正常调资调档。年初结转和结余8.41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8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36万元,增长105.43%,主要原因:一是补发给职工2016年的绩效奖和考核奖等;二是人员工资晋升正常增长;三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6.06万元,占35.21%;项目支出379.18万元,占64.7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7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89万元,增长137.44%。主要原因是:一是职工基本养老险和职业年金调整增,二是据实追加补发给职工2017年公休假、绩效奖等,三是8名参公人员的车贴和职工按规定正常调资调档;四是2018年项目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9.82万元,下降51.3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2018年项目续建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41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36万元,增长105.43%。主要原因是一是职工基本养老险和职业年金调整增加,二是据实追加补发给职工2017年公休假、绩效奖等,三是8名参公人员的车贴和职工按规定正常调资调档;四是2018年项目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1.41万元,下降50.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2018年项目续建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76万元,占6.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8万元,增长96.95%,主要原因是是职工基本养老险和职业年金调整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2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调整增加。

农林水支出530.05万元,占90.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0.70万元,下降53.94%,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结转和结余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6.41万元,占1.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按公积金规定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各类奖金,年初垫底资金,残保金,差旅费,值班费等。公用经费5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0万元,增长222.84%,主要原因是项目的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3万元,下降65.4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7万元,下降51.4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年初预算数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学习。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因为本单位没有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因为本单位没有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6.57万元,,年初预算数19.0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市农委、其他区县或乡镇到我单位考察、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3万元,下降65.4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1万元,下降36.09%,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1,3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7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平时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邮电通讯联网,物业管理,报刑的订阅等方面增长;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0万元,增长222.84%,主要原因是零星购置办公用品,办公器材设备的维修配件及工人费、临工费、水、电、气、信息联网费、邮电通讯等物价、工价的上涨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因我单位没有国有资产,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7762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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