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18决算

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及所辖道口区域的规划建设;

2. 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的农田水利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土地利用工作;

3. 指导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内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创新以及试验、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推动研发培训、科普展示、休闲观光、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企业孵化等项目的建设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4. 按规定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经济板块招商工作,初步审查项目的准入;

5. 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信访稳定工作;

6. 负责农业科技园区、所辖道口区域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

7.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区政府派出机构,是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内设机构5个:综合部、规划建设部(挂安全办公室牌子)、土地利用部、招商服务部、财务部。下属事业单位1个:科技创新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344.34万元,支出总计12344.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7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投资。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397.7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39.78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项目经费执行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71.72万元,占98.02%;其他收入226.07万元,占1.9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46.55万元。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48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5.85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项目经费执行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50.69万元,占5.25%;项目支出9934.48万元,占94.75%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5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2.61万元,增长96.41%,主要原因是体制收入结转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17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5.85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项目经费执行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8.57万元,增长20.0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城乡社区支出1923.3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46.55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8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5.85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项目经费执行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2.02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城乡社区支出1923.36万元。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3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55万元,增长72.53%,主要原因是体制收入结转增加。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45万元,占0.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0万元,增长24.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新增了退休人员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1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新增了退休人员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9287.48万元,占88.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2.31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金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1099.24万元,占1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60万元,增长119.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投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5.48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6万元,下降18.2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了,新增了退休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0.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5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53万元,增长140.79%,主要原因调高了公用经费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3.5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81.05万元。本年收入1049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1.76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金项目投资。本年支出928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2.12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安排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68万元,下降89.64%,主要原因是决算公务接待费口径是提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的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万元,下降12.7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未新增公务车。费用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蔬菜基地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33.6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车龄较长,车况较差,维修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3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车车况好于今年,维修费用小于今年。

公务接待费2.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农业园区及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蔬菜基地运行情况,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36万元,下降96.8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决算公务接待费口径是提取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的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万元,下降41.7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3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6.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53万元,增长140.79%,主要原因今年年初预算统一调高了公用经费标准。比上年有加大增长。较年初预算数128.49万元增加14.37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5%。 。主要用于采购审计评估采购、办公设备购置、地质勘查服务、工程设计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以及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璧财发〔201868号)文件统一安排,本部门对1个项目第二批中央现代农业蔬菜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共20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第二批中央现代农业蔬菜产业专项资金项目中实施补助子项目13个,200万元。该项目通过璧农业园区发〔201526号文件下达后13个子项目全部进入实施阶段。在项目协议规定的201511-201610月期间,12个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1个项目延长实施时间,延长施工时间项目也于201612月竣工完成验收。截至本次绩效评价日,实际已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 评价认为:本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97.5分。2015年第二批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达到既定目标,政策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为优。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第二批中央现代农业蔬菜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达到既定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计算项目完成率,根据璧农业园区发〔201526号下达的建设任务13个,实际实施13个项目,截止评价之日,已完工项目13个,评分得分10分。二是时效指标:计算完成及时率,以璧农业园区发〔201526号文件要求的完成时间,计算实际已完成的10个;有3个项目超期,以单项目计分加总后平均的方式,本项指标评价得分8分。三是质量指标:计算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验收13个(全部合格100/个),得分10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整体效果较好,但存在实施超期项目。主要原因:(1)农业生产的季节性部分影响了建设工期;(2)项目实施期间遭遇原材料供应短缺(3)农民整体素质不高,技能水平较低,学习新技术、获取新信息的能力都比较欠缺;二是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项目实施虽然对蔬菜产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方面还存在欠缺,还需加大推广示范力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项目实施与农业生产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督促与服务工作,积极协助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实施中遭遇的突发情况。二是强化项目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利用蔬菜资金项目示范带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促进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促进农产品的提档升级;进一步贯彻和谐共生的环保理念,通过实施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精准施肥等技术,落实好化肥减量措施,降低蔬菜生产对土壤环境影响。  

绩效自评总体得分情况

评价指标

权重

评级分值

本项目得分

绩效评价

项目产出

40%

40

38

产出优良

项目效益

36%

36

35.5

合理可行

项目管理

14%

14

14

管理有效

项目满意度

10%

10

10

效果满意

综合绩效

100%

100

97.5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仅有一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自评,没有开展绩效评价管理。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仅有一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自评,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23-41781168





附件下载:

重庆璧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绩效自评评分明细表.xls
附件1:《绩效自评报告》.doc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