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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区政府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办理区政府的往来文电,负责起草或初审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及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对区政府各部门、街镇人民政府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定;根据区政府决定和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人民政府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督促检查各部门和街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批示及区政府决定事项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同时,抓好重要工作信息上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全区工作动态;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事务,负责安排上级领导和外单位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各部门、街镇开展法制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对区政府的重要决议、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区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复议申请进行受、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独立编制行政机构,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机构12个:秘书一科、秘书二科、信息调研科、政务督查科、法制科、外事科、综合科、公文管理科、民防科、应急处置科、政务值班科、行政科,内设机构为正科级。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市璧山区民防应急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8年单位人员编制共61人,含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员59人,离退休人员23人,临聘人员12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根据我区实际,我办纳入一级预算单位, 2018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073.77万元,支出总计2,073.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节约开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073.7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01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3.7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9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6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节约开支。其中:基本支出1,585.87万元,占79.51%;项目支出408.75万元,占20.4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1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拨付资金,还尚未形成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7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万元,下降0.29%,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92万元,增长23.3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调资等经费、公用经费提高标准、2辆公务车购置经费、民防办人防指挥通信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经费、民防办工作经费以及市下达的人民防空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6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减少,以及单位加大厉行节约工作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77万元,增长18.60%。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资等经费、公用经费提高标准、2辆公务车购置、民防办人防指挥通信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经费、市级下达人民防空经费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1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拨付资金,还尚未形成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5.57万元,占73.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06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调资等经费、公用经费提高标准、2台公务车购置等支出。

(2)国防支出175.56万元,占8.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80万元,增长198.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防办人防指挥通信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技术服务经费、市级下达人民防空经费等支出。

(3)教育支出3.20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区领导赴国外参训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3.25万元,占10.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03万元,增长43.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退休人员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退休人员周远卿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18万元,占3.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津补贴调标等造成缴费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51.85万元,占2.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6.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07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规范性津补贴调标、目标绩效考核标准提高造成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09.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95万元,增长94.3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以及原在项目中反映的支出今年在行政运行中反映造成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维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2.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4万元,下降14.28%,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8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包含了年中追加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9.12万元,公务车购置经费39.34万元,剔除这2项因素,单位发生的“三公”经费实际是下降的,得益于: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更换公务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考察和应酬。四是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2人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9.12万元,主要是用于2名区领导赴国外参加培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9.1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未对因公出国(境)经费进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6万元,增长109.17%,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次国外培训,费用增加4.76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39.34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公务车2辆,同时处置了单位原有公务车2辆,单位车辆实有数量未发生变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3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未对公务车购置所需经费进行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16万元,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领导到街镇检查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41.4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7万元,下降40.8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9.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相关部门来璧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75万元,下降67.9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4万元,下降46.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考察和应酬。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2,1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3元,车均购置费19.67万元(含车辆购置税),车均维护费5.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车运维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95万元,增长94.3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以及原在项目中反映的支出今年在基本支出行政运行中反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2辆公务车、人防两防一体化建设物资购置、应急处突APP网络支撑经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3429。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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