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其他单位决算 > 2018决算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中央、市委重大决策、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委、区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2.收集和处理全区各级各部门有关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及反馈社情民意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区委报告。

3.围绕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区委的要求和部署,提出调研工作指导性的安排意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4.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保密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保密工作计划,起草有关保密工作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全区党政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大项目、重大涉外涉密活动的保密工作。

5.负责机要文件、密码、电报的管理,完成密码电报、传真电报的翻译、传输、办理任务。

6.负责统筹制定和督促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工作措施,协调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各专项小组工作,汇总、报送全面深化改革相关资料信息。

7.负责市委电子政务内网在璧山接入区建设、维护、管理,用户密码管理等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党政专用会议电视本地网系统璧山会场建设、维护、管理运行工作。

9.负责区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专题工作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

10.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资料发送及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中央、市委文件的阅读、管理工作。

12.负责区委值班工作。

13.负责区委的公务接洽工作。

14.协助区委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

15.负责区委办公室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1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8年度纳入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正处级单位,比上年增减0个。2018年本单位编制数49个(其中行政编制43个,工勤编制6个),设11个内设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秘书科、行政科、信息科、改革科、保卫科、信访科、区委值班室、机要科、保密科、密码管理科。本年调出3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44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8年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我单位还未完成机构改革,暂无机构、财务相关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25.45万元,支出总计1,525.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12万元、下降5.99%,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项目,节约开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51.3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67.04万元,下降22.68%,主要原因是压减了一般性项目预算、追减部分未实施的项目经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31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74.1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0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54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今年收到发票,进行列支。其中:基本支出1,148.51万元,占76.42%;项目支出354.47万元,占23.5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67万元,下降91.8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今年收到发票列支,故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5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7.04万元,下降22.68%。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1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出)、追减部分未实施的项目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4.1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0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54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今年收到发票,进行列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26万元,增长18.4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今年收到发票,进行列支。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67万元,下降91.8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今年收到发票,进行了列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4.52万元,占82.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01万元,增长20.62%,主要原因是去年结转结余项目收到发票,进行了列支,故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42万元,占1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6万元,增长26.01%,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66万元,占4.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医保等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4.38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0万元,下降23.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公积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63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是职务晋升,工资增加、社保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7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60万元,增长253.0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整、2018年发放通讯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培训费、公车运维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69万元,下降77.2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二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92万元,下降71.73%,接待人次减少。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加强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故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4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6万元,减少63.2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行,减少公车使用频率。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54万元,减少62.3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1.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和市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考察、交流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13万元,减少94.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38万元,下降90.7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9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1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60万元,增长253.0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调整、2018年发放通讯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321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2018年决算公开.xls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