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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璧泉小学校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小学校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为宗旨。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小学校内设机构有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编制人数112人,实有在岗在编人员100人,退休50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单位本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508.48万元,支出总计2,508.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54万元、增长7.94% 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补助力度。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60.4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6.07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补助力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0.4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8.0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4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47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其中:基本支出2,205.85万元,占90.35%;项目支出235.55万元,占9.6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93万元,下降54.68%,主要原因是工程、维修、采购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应付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6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07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补助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31万元,增长20.42%。主要原因是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补助力度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8.0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4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47万元,增长12.20%。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补助力度。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25万元,增长24.55%。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补助力度。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93万元,下降54.68%,主要原因是工程、维修、采购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应付款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921.55万元,占78.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1.24万元,增长28.08%,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教师绩效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8.39万元,占12.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71万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58万元,占5.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93.87万元,占3.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5万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05万元,增长10.7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519.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57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维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68.50%,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学生比赛活动用餐和党员活动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68.5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1.2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投影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巫传冰          联系电话:023-41421299。

2018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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