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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大鹏小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大鹏小学校地处璧山区西南部的大兴镇大鹏街道;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重庆市璧山区大鹏小学校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机构设置。

学校下设3个处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2018年单位在职事业编制为16人,实有15人,退休教职工20人,财政遗属供养人员2人。小学6个教学班,198名学生;幼儿教学班1个,幼儿学生27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00.88万元,支出总计400.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64万元、下降11.02%,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暑期维修工程58万,本年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80.4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7.63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暑期维修工程58万,本年无,学校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46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4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7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8万元,下降13.53%,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暑期维修工程58万,本年无,学校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基本支出362.95万元,占97.59%;项目支出8.97万元,占2.4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4万元,增长41.82%,主要原因是学期没有结束营养午餐爱心午餐没有支出完结,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8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63万元,下降15.09%。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暑期维修工程58万,本年无,学校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50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绩效标准调标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4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8万元,下降13.53%。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暑期维修工程58万,本年无,学校厉行节约,减少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96万元,增长17.71%。主要原因是绩效标准调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4万元,增长41.8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绩效标准调标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61.97万元,占70.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8万元,增长19.08%,主要原因是绩效标准调标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43万元,占18.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3万元,增长20.63%,主要原因是绩效标准调标,基数增长。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3万元,占7.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1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绩效标准调标,基数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8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调走一人。费用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14.38%,主要原因是学校增加了保安经费和物业管理费。费用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 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8万元,下降48.8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安排人员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单位的指导专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8万元,下降48.8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2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1.4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学校没有没有开展绩效评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单位:重庆市璧山区小学校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大鹏街道197号

电 话:41415969。

重庆市璧山区大鹏小学校2018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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