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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设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综合科、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科、农村劳务开发科、就业指导科、就业训练科(挂重庆市璧山区就业训练中心牌子)、创业指导服务科。

  1. 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测体系,控制失业率。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负责农村劳务开发就业工作;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并有序流动;发展劳务经济,牵头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

    4、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

    5、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6、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就业服务及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7、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8、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25名,领导职数4名(1正3副),实有在职人员25名,退休人员11名。

  2. 单位构成。

    本单位系财政全额预算的参公事业单位,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3. 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83.88万元,支出总计683.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8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普调、提高差旅费补助标准、增加职工通讯补助,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77.1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93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普调、提高差旅费补助标准、增加职工通讯补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7.1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6.7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6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9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普调、提高差旅费补助标准、增加职工通讯补助。其中:基本支出606.15万元,占91.09%;项目支出59.31万元,占8.9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万元,增长173.04%,主要原因是:进城农民工管理费7.88万元、重点企业招工经费10.32和大龄下岗生活补助费4万元留到结转到2019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3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普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06万元,增长16.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资等追加经费71.06万元,追加信产企业招工补贴20万元,大龄下岗生活补助费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9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普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64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普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万元,增长173.04%,主要原因是进城农民工管理费7.88万元、重点企业招工经费10.32万元需结转到2019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5.43万元,占92.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67万元,增长14.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普调、提高差旅费补助标准、增加职工通讯补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57万元,占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普调增加了社保缴费基数。    

    (3)住房保障支出20.45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普调增加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6万元,增长10.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工资普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6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1万元,增长30.71%,主要原因是职工通讯费增加11万元,职工差旅费增加28万元,其他支出0.9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及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单位无基金收入预算。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基金支出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1万元,下降79.09%,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8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单位外出招工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因单位无人员出国出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因单位2017年2018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5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内机要文件交换、市外、市内区外、区内城区外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54.5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减少用车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3.1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减少用车次数。

    公务接待费2.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为我区重点企业招工输送人员的学校和中介机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6万元,下降90.27%,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7万元,增长177.92%,主要原因是外出招工次数增多,导致公务接待有所增加。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5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用品购置5.47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电费5.36万元、通讯费14.83万元、差旅费54.42万元、租车费0.04万元、会议费0.79万元、培训费5.18万元、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18.14万元、交通补贴18.92万元、工会经费10.92万元、职工福利0.46万元、维修费1.08万元、车辆运行费3.52万元、中午餐费等其他支出28.0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1万元,增长30.71%,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通讯费补助和提高职工出差补助标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单位采购主要是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元,2018年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代忠文  电话41699600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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